隋朝前期的爵制基本沿襲北周,分王、郡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縣侯、開國縣伯、開國縣子、開國縣男九等。開國縣伯為正三品,開國置國官,所置國官及其數量因所加散實官不同而不同[1]:
- 加上柱國或柱國者,置令、大農、尉(2人)、典衛(4人)、常侍(2人)、侍郎(2人)、廟長、學官長、食官長、食官丞(2人)、廄牧長、廄牧丞(2人)、典府長、典府丞、舍人(4人)等國官。
- 加上大將軍或大將軍者,置令、大農、尉、典衛(2人)、常侍、侍郎、廟長、學官長、食官長、食官丞(2人)、廄牧長、廄牧丞、典府長、典府丞、舍人(3人)等國官。
- 加上開府儀同三司或開府儀同三司者,置大農、尉、侍郎、廟長、學官長、食官長、廄牧長、典府長、典府丞、舍人(2人)等國官。
- 加上儀同三司或儀同三司者,置大農、廟長、食官長、廄牧長、典府長、典府丞、舍人(2人)等國官。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推行《大業令》,舊有五等封爵全部削除。
下表列出隋朝可考的伯爵。
思安國(579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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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思安縣開國子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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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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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安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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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婁子幹 |
579年—580年 |
進封武川縣開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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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安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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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婁皎 |
580年—? |
賀婁子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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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渠國(580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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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巴渠縣開國男進爵,食邑六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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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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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渠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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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達 |
580年—59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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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鄉國(581年—607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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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邑二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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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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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鄉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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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汪 |
581年—6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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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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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國(581年—589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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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安縣開國子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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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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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安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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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圓通 |
581年—5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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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封萬安縣開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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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國(581年—607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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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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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和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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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諤 |
58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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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和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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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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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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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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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道國(581年—60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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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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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率道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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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儉 |
581年—6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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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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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國(?—586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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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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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定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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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遠 |
?—58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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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誅,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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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威國(?—586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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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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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威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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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務 |
?—58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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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誅,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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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國(589年—60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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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陳之功封,食邑七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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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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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蔡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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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子蓋 |
589年—6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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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後封建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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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陽國(589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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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陳之功,由饒陽縣開國子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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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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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饒陽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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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臻 |
589年—59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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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氏國(589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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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源雄伐陳之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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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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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端氏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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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崇 |
589年—? |
源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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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封朔方郡開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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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國(589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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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源雄伐陳之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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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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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化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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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襃 |
589年—? |
源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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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邑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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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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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邑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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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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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陽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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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汝陽縣開國子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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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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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汝陽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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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雄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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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城國(?—607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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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魏城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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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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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城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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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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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城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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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 |
?—607年 |
陳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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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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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川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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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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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賀川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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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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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國[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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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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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皮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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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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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國[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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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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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恒安縣開國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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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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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八》:“元象初,領軍器監,尋除秦州刺史,進爵為伯。”
《大隋使持節行軍總管齊州刺史巴渠伯羅府君墓誌銘》:“仍封巴渠縣開國男,食邑二百户……進爵為伯,增邑四百。”
《隋書 卷五十六 列傳第二十一》:“高祖受禪,賜爵平鄉縣伯,邑二百戶。”
《隋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九》:“高祖受禪,拜內史侍郎,領左衛長史,進爵為伯。”
《隋書 卷六十六 列傳第三十一》:“及受禪,歷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賜爵南和伯。”
《隋書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八》:“及高祖受禪,擢拜水部侍郎,封率道縣伯。”
《隋書 卷四十 列傳第五》:“志遠為安定伯,務為建威伯,皆坐士彥誅。”
《隋書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二十八》:“平陳之役,以功加上開府,改封上蔡縣伯,食邑七百戶,賜物三千段,粟九千斛。”
《隋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左僕射高熲之伐陳也,以臻隨軍,典文翰,進爵為伯。”
《隋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賜子崇爵端氏縣伯,襃為安化縣伯,賜物五千段,復鎮朔州。”
《隋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二》:“壽弟霽,位至太常少卿,安邑縣伯。”
《隋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十二》:“以本官檢校太子左庶子,進爵為伯。”
《隋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九》:“在官十餘年,轉益州總管司馬,遷太府卿,進爵為伯。”
《隋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歷尚藥典御、諫議大夫,封賀川縣伯。”
《韩贵和墓志》:“后开皇三年,蒙时仪同三司、司农少卿、大使、南皮县开国伯臣违瓒授荆州刺史。”
《大唐赠户部尚书上柱国曹国公韦公墓志铭并序》:“祖才,随仪同三司、左武侯、骠骑将军、行坊州刺史、恒安县开国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