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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 陳旭年 (Dato' Tan Hiok Nee;1827年-1902年5月21日),馬來亞柔佛早期的港主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拿督 陳旭年 SPMJ (1827年—1902年5月21日),字從熙,號毓宜,廣東省潮州府海陽縣上莆都金砂寨(今廣東省潮州市潮安縣彩塘鎮金砂村)人,潮州人,馬來亞英殖民時期柔佛州華僑僑長、柔佛議會議員,馬來亞富商。
陳旭年,又名陳毓宜,原籍潮州彩塘區金沙鄉。在中國其祖籍地,他的名字為“陳毓宜”,新馬華社則習慣寫成“陳旭年”。 1864年,當時的柔佛蘇丹阿布·巴卡把境內10個港交給陳旭年管理( 港主制度 )。 1866年,陳旭年39歲時,他成為馬來半島上最大的港主。 1870年陳旭年受蘇丹阿布·巴卡封為“華僑僑長”。後來,他把事業中心,由柔佛轉至新加坡,在水仙門吊橋頭及皇家山腳,設立慶豐,宜豐,宜榮,謙豐四號,經營胡椒和甘蜜等生意,並在該地興建一間中式的巨宅,名為“資政第”。 1902年逝世。
1844年,他被人口販賣到馬來亞彭亨州開礦。之後他在新加坡沿街叫賣布匹,每天行販於新加坡直落布蘭雅,廣結人緣,並住在那裡的柔佛天猛公家屬是他主顧,因而與阿布巴卡建立了友誼。后來他又與阿布巴卡的表妹結婚,被潮人稱為“番駙馬”[2]。
柔佛新山在1855年開埠後,陳旭年在紗玉河西岸開闢市場,後來這條街之後被命名為陳旭年街。
阿布·巴卡繼承柔佛天猛公,大力推行港主制度,廣發港契之時,陳旭年受惠不淺。1864年,柔佛蘇丹阿布·巴卡把境內10個港交給陳旭年管理( 港主制度)。
陳旭年可以說是阿武峇卡即位天猛公初期(1860年代)最為親密的商業伙伴。失利於柔彭戰爭造成國庫空虛,甫繼承天猛公之位的阿武峇卡這時候最需要的是“金錢”,因而吸引“外資”是他所關切之經濟要務。阿武峇卡在1860年代大為簽發港契,但這種港契實際上是發給“河流主人”(Tuan Sungai)。“河流主人”未必是住在港腳的港主,可能只是住在新加坡或新山市區裡的商業投資人,這些商業投資者可以同時擁有一張以上的港契,而最大的受惠者,就是陳旭年[3]。
1860年代,陳旭年已是一位業務繁盛的甘蜜胡椒商人,在柔佛擁有多條港契,是整個柔佛河左岸的“河流主人”,並受委為新山稅收承包人。他也和章芳林、陳成寶掌控新柔兩地鴉片和酒類的專賣權。無疑的,以陳旭年的財勢,他在當時誠是新加坡和柔佛兩地一位顯赫的潮州人頭家。
1866年,陳旭年39歲時,他成為馬來半島上最大的港主。
1867年,陳旭年、陳成寶和章芳琳組織了甘蜜胡椒公局(Kongkek)的同業聯盟。陳旭年等3人以及陳成寶的姐夫佘有進,透過椒蜜公局控制新柔的甘蜜胡椒貿易。事實上,這個組織更是掌握了新柔,甚至是馬六甲、廖內的鴉片和酒包稅權,並擁有柔佛最大的稅收承包專利權。但因椒蜜公局的勢力過於強大,對柔佛經濟財務來說,也是令人不安的。
1870年(清同治九年),陳旭年於中國潮安彩塘金砂鄉修建“從熙公祠”,該祠於1883年落成,耗資二十六萬餘銀元,面積1300多平方米,現為廣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
1875年前後,陳旭年將其業務急速撤離柔佛轉至新加坡,並在1880年代賣出所有的特許權。柔佛政府原本屬意陳成寶接替陳旭年擔任華人首長,卻被陳成寶謝絕,以至柔佛華人首長之位一直懸空。陳旭年後來在水仙門吊橋頭及皇家山腳,設立慶豐,宜豐,宜榮,謙豐四號,經營胡椒甘蜜等生意,並在該地興建一間中式的巨宅,名為“資政第”。
1870年蘇丹阿布巴卡委任陳旭年為柔佛華僑僑長[5],總管柔佛華人事務。
陳旭年受委成為柔佛議會議員,是柔佛議會議員兩位華僑議員的其中一位。
他亦獲得蘇丹阿布巴卡冊封擁有拿督頭銜的S.P.M.J.,為第一位獲得此頭銜的華僑[6]。
陳旭年於1902年5月22日(農曆四月十四日)逝世,享年七十五歲[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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