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應豫(?—?),中國清朝官員,湖南巴陵人。 費應豫於雍正七年己酉選拔內廷教習。後任尤溪縣知縣。乾隆六年(1741年)任台灣府彰化縣知縣。乾隆八年(1743年)署台灣縣知縣。乾隆九年十二月(1744年1月)任滿,署臺灣府糧補海防通判。乾隆十年二月,因參革臺灣知府范昌治案離任。乾隆十三年,擔任龍岩州知州[1][2]。 參考 [1]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福建省龙岩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林金禄(兼职)总编;曾文明(兼职)第一副总编;张东民(专职)常务副总编;张惟(兼职),熊寒江(聘任),王德瑞(聘任)副总编. 龙岩地区志 下.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 930.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更多信息 官衔 ... 官衔 前任:靳樹漢 延平府尤溪縣知縣乾隆二年-七年(1737-1742年) 繼任:蔡林 前任:許廷璠 台灣府彰化縣知縣乾隆六年(1741年)上任 繼任:陸廣霖 前任:李淮浦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乾隆八年(1743年)署任 繼任:方邦基 前任:劉夢驌 龍巖州知州乾隆十三年(1748年) 繼任:梁秉睿 前任:姚循義 漳州府詔安縣知縣乾隆十三-十五年(1748-1750年) 繼任:楊愚 关闭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