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院 (日本)滿25歲的伯爵・子爵・男爵之中同爵位者互選產生(貴族院令第4條第1項)。任期7年。互選方法等依貴族院伯子男爵議員選舉規則(明治22年敕令第78號)規定。選舉採完全連記制。 對國家有勳勞、或有學識的30歲以上的男子,由天皇任命(貴族院令第5條)。敕選議員是終身議員(貴族院令第5條)。 1905年(明治38年)以後,固定人數在125人以內。
華族令外,對國家有功勳之人也會授予爵位,稱為新華族。 在華族令頒佈之前,日本的華族分為終身華族和永世華族兩種;終身華族不世襲,永世華族允許代代相傳。華族令頒佈後廢除了終身華族。 1889年,明治政府頒佈貴族院令,規定30歲以上的公爵和侯爵自動成為貴族院議員,伯爵、子爵、男爵則通過互相選舉可以擔任議員。規定了華族的政治特權。
近衛文麿1916年(大正5年),根據貴族院令,到了25歲便進身為公爵議員進入貴族院。1918年(大正7年),為雜誌《日本及日本人》論文執筆「推開英美本位的和平主義」。1919年(大正8年)跟隨日本代表西園寺公望參加巴黎和會,增廣國際見聞。1922年,以僅30歲貴族議院的決議員就任。 1927年(昭和2年),脫離舊態依然的貴族院
朝鮮及臺灣住民政治參與相關詔書令193號,即《貴族院令(日语:貴族院令)》之改正案,賦予台灣人參與帝國議會貴族院的權利,台灣選出議員有許丙、簡朗山(綠野竹二郎)、林獻堂三人。尹德榮子爵(朝鮮貴族)、朴泳孝侯爵(朝鮮貴族)和辜顯榮(台灣出身)不在此類,而屬於貴族院議員的一般敕選議員。法律三十四號和敕令
英國上議院United Kingdom),直譯為貴族院,是英國國會的上院,和英國君主與下議院共同組成英國國會。上議院有大約700多名非選舉產生之議員,當中包括英國國教會的26名大主教或主教(即神職貴族)以及600多名貴族(即世俗貴族)。神職貴族於其保有神職人員身份時續任,而世俗貴族則為終身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