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言語

索绪尔语言学概念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言语[1][2][3](法語:parole[4])是个语言学术语,由索绪尔创造,是一个与语言(法語:langue[5])相对立的概念──“语言”指说话者约定俗成而共同使用的语言系统或结构(含语言单位及规则),偏向人體生理功能,只局限於口語方面;而“言语”指语言体系在日常生活实际运用中,可能因环境或族群差异而有别的体现,包含了書寫內容及口語內容。索绪尔定义的 parole 有别于 speech(口语[6])。

言語活動中受個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帶有個人發音、用、表达习惯等的特點。言語活動语言学家索緒爾定义的术语,用来统称的說話的這種現象。索緒爾认为,言语活动既是個人的行為,又受社會的制約。索緒爾把言语活动分为两部分:“語言”(langue)和“言語”(parole)。

  • 語言是言語活動中的社會部分,它不受個人意志的支配,是社會成員共有的,是一種社會心理現象。
  • 言語是言語活動中受個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帶有個人發音、用、表达习惯等的特點。

但是不管個人的特點如何不同,同一社團中的個人都可以互通,這是因為有語言的統一作用。

参见

参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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