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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秉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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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秉敬(1562年—1627年),字敬君,号寅陽,浙江衢州府西安县峡川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第四名举人[1],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2],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榷荆关,晉员外郎,三十五年十二月出守開封府[3]。三十八年擢河南提學副使,四十一年升江西參政,四十二年丁憂,四十四年拾遺免职。
天啓初,调任分守湖廣荆西道副使,六年升江西南瑞道右参政[4],未行而卒。才識宏远,博雅好文,公餘手不釋巻,與諸生講學,寒暑不輟[5]。
著作
著有《左传纲领》二卷、《韵表》五十九卷、《字㝈》等書。
家族
曾祖葉濟。祖父葉繼,教諭。父葉懋。母黄氏。慈侍下。兄秉政、秉性(貢士)、秉忠、其蓁;弟葉其蕃(工部主事)、秉勳、秉啓、秉葵、秉俊、秉奇、秉淑、秉弘、其棻(礼部儒士)、其藻。娶王氏。[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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