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法委員選舉區是中華民國區域立法委員在福建省的前選舉區。
本選舉區原為於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設置的選舉區,範圍包含福建省全境,並分割為數個複數選舉區。自第一屆增額選舉起,則成為單一選舉區,至第二屆選舉裁撤。[1]
(一)商業東區立法委員朱惠清、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周伯敏、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何遂等三人附逆通緝,依法應註銷名籍,并依法以各該區候補人呂蒼岩、翟文鳳、石磊三人分別遞補,惟候補人行蹤不明,俟查明後另案辦理。(二)四川省第六區立法委員高新亞、商業東北區立法委員傅汝霖、陝西省第一區立法委員鄭自毅、福建省第一區立法委員劉通等四人附逆,經各方向立法院檢舉有據,並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電知本部,依法應註銷名籍,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許大川、馬俊德、張廷鏞、林可璣等四人分別遞補。(三)廣東省第五區立法委員梁寒操、商業東區立法委員駱清華兩人居留港澳,經立法院決議以一會期不出席論,依法應註銷名籍,并依次以各該區候補人梁朝威、潘士浩遞補,(39)台統(一)字第284號(39.11.30),《總統府公報》第271號
立法院委員林虎(廣西省第二區)、李雲良(江蘇省第四區)、郭公木(福建省第一區)、黃肅方(四川省第三區)、翟念劬(廣西省第一區)等五人於第五六七八會期,均未報到出席院會。經院會決議,應以一會期無故不出席論,視為辭職,依法分別註銷其名籍案備案,(43)台統(一)字第1380號(43.03.31),《總統府公報》第484號
福建省第二區立法委員謝澄宇於民國56年5月31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56)臺統(一)義字第5005號(56.07.25),《總統府公報》第1874號
福建省第二區立法委員李鈺於民國47年12月12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48)臺統(一)義字第2101號(48.1.14),《總統府公報》第984號
福建省第三區立法委員當選人連謀在菲資匪經查屬實,復經函准立法院函復於第七會期未報到出席請註銷其立法委員資格,自應依法註銷名籍,(40)台統(一)字第398號(40.11.26),《總統府公報》第322號
立法委員黃宇人(貴州省第二區)、彭勛武(四川省第五區)、奚玉書(會計師公會)、葉道淵(福建省第三區)、陳光甫(江蘇省第一區)、趙和亭(西安市)、但懋辛(四川省第三區)、崔敬伯(河北省第二區)、辛崇業(綏遠省)、龔自知(教育會西區)、楊天理(雲南省第一區)等十一人註銷名籍,其缺額毋庸補辦遞補,(40)台統(一)字第351號(40.06.01),《總統府公報》第297號
福建省第四區立法委員賴璉函請辭去立法委員職務,依法註銷名籍案備案,(42)台統(一)字第1304號(42.12.31),《總統府公報》第459號
福建省第四區選出之立法委員張貞於民國52年12月29日病故,依法註銷名籍,(53)台統(一)義字第3725號(53.02.07),《總統府公報》第1513號
福建省區域選出之第一屆立法委員劉我英於民國74年10月26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74)華總(一)義字第6072號(74.12.03),《總統府公報》第45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