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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民族宗教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神道(日语:神道/しんとう Shintō),也稱爲「惟神之道」[註 1]、「隨神之道」[註 2],漢語圈又稱神道教,是原生於日本大和民族的民族宗教,奠基於日本自古以來的民間信仰與自然崇拜,屬於泛靈多神信仰。其特徵是將世間萬物中令人敬畏及崇拜的均視為神,從山、海之類的自然界物體或現象、祖靈、傳統神話中的神祇與英雄、乃至各種幽靈、外國人物等皆是,認為凡間的萬物都有神靈依附,就算是長年使用的人造物品也會成神[註 3],福氣、災厄、疾病等抽象概念也是神,這種「萬物皆有靈」的信仰正是神道教的主要特色。神道教的神祇數量之多可以「八十萬神」[註 4]或「八百萬神」[註 5]來形容。與其他民間信仰相似,神道沒有統一的信仰組織,旗下分為數個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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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起初沒有正式的名稱,一直到公元5世紀至8世紀,汉传佛教經朝鲜半岛的百濟傳入日本後,才在《日本書紀》〈用明天皇紀〉中出現「天皇信佛法,尊神道」紀錄,這是首次出現「神道」稱呼。
汉字传入日本后,「神」字被用来表示日语中的「かみ」(kami)。當時的日本人称已逝的人之亡灵为「かみ」,亦将认为值得敬拜的山神及树木、狐狸等动植物的灵魂称为「かみ」。「かみ」还包括一些令人骇闻的凶神恶煞。其後,人物神的歷任天皇、幕府將軍、功臣、武士等也漸漸被作為膜拜對象,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
佛教初傳入日本時,神道信徒甚為反對,國內貴族也分為兩派,分別主張支持佛教與反對佛教。支持佛教的勢力以蘇我氏為代表,而反對派則以物部氏和中臣氏為首。但日本佛教乃當時的世界大國唐朝所傳授,佛僧至唐朝進修後擁有更先進的技術和知識,於是天皇們大多擁護佛教,神道頓時失勢。然至8世紀末,佛僧掌握國家大權,皇室有意打壓佛教影響力,因而神道再度得勢。長久下來,兩種宗教逐漸互相融合,即「神佛習合」,類似華人的三教合一。至明治時期,百姓多同時信仰兩宗教。於是佛教寺院和神道的神社,兩者渾然。例外的是伊勢神宮,古日本視它為皇族祖廟,供奉皇家歷代先祖,屬於古神社。
14世纪北畠親房著《神皇正統記》,上起于神代,終興國初。《神皇正統記》中的天皇世系经德川光圀《大日本史》采纳成为官方史家定说。[1]
德川家康的儒臣林罗山提出神道即尧舜之道,皇祖皇宗的正道与儒教的精神同一。
德川義直继承了林罗山的神道观,著有《神祇宝典》,排斥佛菩薩本地垂迹说;主张神道即王道,即尧舜之道,即儒道、圣贤之道,即“《易》云: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2]德川義直认为日本為神靈棲舍之所,故稱為神國,其寶稱神器,守神器之人稱神皇,其兵稱神兵。神意人心本是一理,剑玺镜即勇信智,玺镜为文,剑为武。若林強斎继承了山崎闇斎的垂加神道,著《神道大意》强调儒教即神道。
当时盛行的还有朱子学派儒者山崎暗斋的创立垂加神道。阳明学派儒者中江藤树提出神明即良知的本体;其门人熊泽藩山以此为旨著《神道大义》,主张神道与儒教一致,“以神明之本体为良如”,神道以正直为体,知仁勇为三德,三种神器分别象征了知、仁、勇。荻生徂徠的门人太宰春台在《辨道书》中指出,神道即《周易》觀卦《彖》傳中的「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出口延佳受林罗山的影响,收集战国时代以来散逸烧亡的神宫旧记和神书,导入理气学,创设的伊势神道则以《周易》易理为神道,强调神道即天下万民的道。出口延佳撰有《中臣祓瑞穗抄》、《神代卷講述抄》、《太神宮神道或問》。
至江戶時代末期,國粹的神道理論家宣稱,兩者不能相混。本居宣长反对把儒家和神道混同,由此产生了复古神道。荷田春满及其门人贺茂真渊通过对《万叶集》、《古事记》的古语、国学的研究创设复古神道,把《古事记》奉为第一神典,主张以孝道为先,孝父母、敬神和忠于天皇。复古神道主张古道即神道,万国都承蒙天照大神的御德;日本是天照大神降生之国,其子孙天皇万世一系,继承三种神器,居于万国之上。平田篤胤是复古神道的集大成者。平田篤胤早年在朱子学者中山青莪门下学习汉学,批判太宰春台《辨道書》,著有《古道大意》,提出日本人都是神的后裔。他以中国自古革命不断、乱臣贼子众多为根据,论证日本输入儒道以来也战乱不断。他在《赤縣太古傳》、《三五本纪考》中提出,中国才是日本神祇渡海所经营的,三皇五帝是从日本渡海去的神;他著《俗神道大意》排斥其他神道派别为俗神道。
明治元年正月,明治天皇下诏宣布太政复古。明治元年十月十七日,明治天皇亲祭冰川神社并下诏宣布祭政一致:
诏:崇神社、重祭祀,皇国之大典政教基本。然中世以降,政道渐率,祀典不举,遂驯致纲纪不振,朕慨之。方今更始之秋,新置东京,亲临视政,将先兴祀典、张纲纪,以复祭政一致之道也。
明治2年12月,宫内建成新神殿,供奉八神、天神地祇和历代皇灵。1870年1月3日,在新神殿中举行天皇亲祭,并发布《镇祭诏》:
朕恭惟大祖創業,崇敬神明,愛撫蒼生,祭政一致,所由來遠矣。朕以寡弱夙承聖緒,日夜怵慯,懼天職之或虧,乃祗鎭祭天神地祇八神曁列皇神靈于神祇官,以申孝敬,庶幾使億兆有所矜式。
明治3年1月3日(1870年2月3日),明治天皇作大教宣布诏书:
朕恭惟天神天祖,立極垂統;列皇相承,継之述之。祭政一致,億兆同心。治教明于上,風俗美于下。而中世以降,時有汚隆,道有顕晦,治教之不洽也久矣。今也,天運循環,百度維新,宜明治教,以宣揚惟神大道也。因新命宣教使,以布教天下。汝群臣衆庶,其体斯旨。
随后神道成為國家的宗教,兴起「廢佛毀釋運動」,以致許多佛寺遭毀。雖然明治憲法承認宗教信仰自由,但崇拜神道成為日本國民的義務,成為統治國民的手段。此一近似於國教的神道信仰體系被稱為「国家神道」。明治维新执行王政复古、祭政一致,再次确立王朝时代以来的神社制度,展开神祇官复兴运动。明治五年三月创立教部省,确立政教合一,在国家层面设大教院,主祭天之御中主神、高皇產靈神、神皇產靈神和天照大神。在地方上设立中教院、小教院。明治三十一年十一月创设全国神职会。國家神道的制度直到二戰後,才在盟軍占領當局要求政教分離的指導下被廢除。
根據日本文化厅在2016年的统计,神道在日本国内約有8千9百萬信徒,佔日本居住人口(含外籍居留人口)比例達47.4%[3],但此數據沒有考慮到神佛習合現象。有人認為實際上真正虔誠的神道信徒數量並不多,日本五大報之一的《日本经济新闻》則指出很多日本人不过是进去寺庙里面求神许愿罢了,并不是真正擁有宗教信仰[4],但實際上,宗教除了制度性宗教外,還有非制度性宗教,求神許願本身也是宗教行為的一種,不能說成沒有宗教信仰。
日本神道祭祀包括了天神、地祇、人鬼的祭祀典礼。[5]祭祀分大祀、中祀、小祀。[6]大祀包括大嘗祭。中祀包括新嘗祭、神嘗祭、相嘗祭、神衣祭、祈年祭。小祀包括镇花祭、镇火祭、镇魂祭、三枝祭、道享祭、风神祭、祈雨止雨祭、月次祭、星祭、招魂祭、荒神祭、地镇祭。《古事记》中除了至尊神天照大神以外,神道教的神按职别包括六个辅佐神、五部上祖神、三十二神、五行神、风神、雷神、山神、草神、海神、河神、二十一祓神、六福神、道祖神、和歌神、八大武神、军神、酒造祖神、医术祖神、神乐祖神、服部祖神等等。
神宫里的神官称为祭主、大宫司。神社的首领称为神主,其下有祢宜(觋)、祝、巫(神子)等等。神乐舞女称为巫女。明治二十七年颁布《神官神职服制》敕令,此后修正3次,分为正装、礼装、常装。正服黑罗冠、略服乌帽子(有位立乌帽子、无位折乌帽子)。正服衣冠,四位以上缝腋位袍黑唐草纹、五位赤唐草纹、六位以下绿无纹、无位黄平绢无纹。礼装齋服服制与位袍同,用白绢。中单短帷子,有位者为红绫,无位者红绢。下着指贯,三位以上紫底藤丸纹,四位五位紫平绢,六位以下淺黄平绢。此外有衣冠代用布衣,即无襴狩衣。常装包括狩衣和净衣。中祭、小祭的祭服为常服,即狩衣。别官以下僕從服白张。供品称为神馔,包括饭、饼、白米、黑米、野鸟、水鸟、海鱼、川鱼、海菜、野菜、果实、盐、酒。
神前結婚儀式可追溯到伊势礼法。1878年,深受水嶋流礼法家影响的伊势神宫的神宫教院颁布神道纲领《五仪略式》,包括诞生之式、创业之式、婚姻之式、奏功之式、葬祭之式五种。不久《类聚婚礼儀式》一书出版。1899年,华族女学校校长細川潤次郎男爵拟定了《新撰婚礼式》,提倡推广神前结婚式。翌年1900年(明治三十三年)以大正天皇结婚为契机,出现了明治式神前结婚法。礼法讲习会在日比谷大神宮(东京大神宫)为当时身为皇太子的大正天皇的结婚式举行演习。此后大正神前结婚法集其大成。目前神前结婚式有三种:自家神前结婚儀式、氏神神前结婚儀式、宗教神道教会结婚儀式。结婚祭仪分为几个步骤。社司为新人开启神社大门,新人献上神馔,社司吟诵祝词,新人交换誓词并献上玉串再敬拜。摆上神酒、一献、二献、三献。媒人、男方亲族及女方亲族入座,与新人敬酒并问候。结婚式举行完后,紧接着举行“披露宴”。结婚儀式只有新郎新娘、媒人夫妇、双方父母、近亲参加。“披露宴”意即“公布于众”,所以参加的人可以很多,如双方工作单位的同事、远亲、同学、朋友均可参加。
天照大神是天皇一系的祖宗神,天皇所郊祀的皇大神[7],即日神,为治天(天的君王)。
神道依信仰形態可分成: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教派神道分有13個教派,每派有自己的創始人;民俗神道無嚴密組織,是農民自己祭祀農事和路神。明治維新後,政府扶持神社神道,宣布政教合一,將神社神道定為國教,即國家神道,由政府出資資助。古來神道的祭祀神職人員、神主(神道的祭司)以及下級神職人員一般都是世襲。明治政府不採傳統的制度,廢止世襲職。設置內務省中一部局來管轄全國神社,而神職皆成內務省的職員。又將古社中多數小者,由政府統籌到大社中。1945年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在盟軍要求下,日本政府宣布政教分離,裕仁天皇發布詔書,宣布自己是人不是神,廢除國家神道,政府不得資助神社,但神社神道已經成為日本神道信仰的主流。
日本人一般在出生30至100天內,都會被父母帶領參拜神社,在3、5、7歲的11月15日所謂七五三節要參拜神社,升學、結婚要到神社祈求神佑。但平時求籤,祈求交通安全等到佛寺,葬禮也要佛教和尚主持。每個神社門前有一個叫做“鳥居”的日本牌坊,正殿門楣上掛一鈴鐺,懸一粗繩,參拜者先要拉動粗繩,再大聲鼓掌以驚動神靈(日本稱為御魂),然後雙手合一默默祈禱。一般不用下跪,但進入殿內須脫鞋。因日本大學升學競爭相當激烈,每年高考時,都有大批學生到神社祈禱。
神社不設立靈牌(較重要的神社有一青銅鏡)。有一些具有重要任務的神社稱為神宮。比較重要的神道神社有:
神 | 神社 | |
---|---|---|
天照大神 | 伊势神宫 | |
天皇宗廟 | 石清水八幡宮、香椎宮、氣比神宮、鶴岡八幡宮、宇佐神宮、宇治上神社、赤間神宮、近江神宮、白峯神宮、橿原神宮、筥崎宮、宮崎神宮、宇佐神宮、水無瀨神宮、吉野神宮、平安神宮、明治神宫 | |
名神 | 古事记 | 出雲大社、热田神宫、伏見稻荷大社、熊野本宮大社、春日大社、石上神宮、龍田大社、廣瀨大社、八坂神社、鹿島神宮、多賀大社、日前宮、丹生都比賣神社、伊弉諾神宮、鹿兒島神宮、南宮大社、多度大社 |
山神 | 大神神社、松尾大社、日吉大社、大山祇神社、三嶋大社、鳥海山大物忌神社、日枝神社、富士山本宮淺間大社 | |
水神 | 严岛神社、丹生川上神社、貴船神社 | |
賀茂氏宗廟 | 賀茂神社 | |
橘氏宗廟 | 梅宮大社 | |
德川氏宗廟 | 日光東照宮、上野東照宮、久能山東照宮 | |
人神 | 太宰府天滿宮、北野天滿宮、上杉神社、豐國神社、照國神社、建勳神社、湊川神社、四條畷神社、鎌倉宮、晴明神社、中正神社 | |
国社 | 靖国神社、大國魂神社、北海道神宮 |
台灣自1895年起馬關條約簽訂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五十年的時間。期間日本以「神道」作為政治及教化的媒介,故台灣留下許多神社的建築,但這些神社大部分在戰後先後遭到拆毀[11],目前除高士神社已重建並恢復祭祀外[12],其餘皆已拆除及改建作為其他用途,例如桃園神社。
朝鮮半島自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國)基於《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半島(大韓帝國)併入版圖起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期間統治共有三十五年的時間。在日韓合併前,朝鮮半島已有日本人在釜山、仁川、首爾、鎮南浦、群山、龍川、大邱、大田、城津、馬山、木浦的日本居留民地區設立神社神社設立[13] 日韓合併後,朝鲜总督府在1912年即編列預算進行朝鮮神社(之後定名為朝鮮神宮)的設立調查,此後在1915年10月實施「神社寺院規則」,規定朝鮮的神社存廢皆須經總督府許可,朝鮮的神社在此後逐漸設立,原本已設立的12處居留地神社在之後被公認,作為朝鮮總鎮守的朝鮮神宮則在1925年完工。
朝鮮殖民當局自1936年推動皇民化運動,與台灣同樣採壓抑本地固有宗教,增設及升格神社、增加神社參拜的方式以推廣神道。朝鮮總督府自1936年8月進行「一道一列格社」的神社政策改革,並制定神社的神祠、神饌、幣帛料供進制度,將官國幣社下的社格分為與日本本土的社格制度不同的「道供進社」、「府供進社」、「邑供進社」,之後逐漸將8道的神社列格為國幣小社。自1939年至1942年,朝鮮的神社增加了3座,而規模較小的神祠則從470座增加至828座[13]。在1939年,朝鮮總督府設立了第二座神宮「扶餘神宮」,其祭神是與朝鮮相關的神祗,然而因戰事窘迫,在二戰結束前沒有鎮座。總計朝鮮共設有官幣大社2座、國幣小社8座、道供進社9座、府供進社8座、邑供進社18座、無格社37座、其餘的神祠973座,共計1,055座[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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