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区
29個歐洲國家所組成的無邊境管制的區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申根区(法語:Espace Schengen;德語:Schengen-Raum)是指履行1985年卢森堡申根镇《申根协议》的區域,於1995年正式生效,現有29個簽約国。组成的区域对于国际旅行者而言,該区域非常像一个单独的国家,进出这一区域需要经过边境管制,而在该区域内的各个国家之间却几乎不存在边境管制。
申根区亦包含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这四个非欧盟国家,摩纳哥、圣马力诺和梵蒂冈这三个不屬於歐盟的微型国家也事实上参与了申根区。虽然有非欧盟国家的存在,但1999年通过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使《申根既有规范》正式成为了欧盟法律的一部分。除了爱尔兰外,其余的欧盟国家均被要求履行《申根既有规范》,但塞浦路斯尚未履行该协议。目前申根区已包含超过4亿的人口,面积达4,312,099平方公里[2]。
遵循《申根既有规范》有助于取消该区域内国家之间的边境管制,同时加强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外部边境管制程度。申根协议包含了一系列涉及到临时入境(包含申根签证)、外部边境管制的协调和跨国警务合作等的共同政策。
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规定,在机场、酒店或者是警署可能需要护照或者认可的身份证明来完成身份检查。同时,在申根国家之间偶尔也会执行常规边境管制。
历史
1995年3月26日,7个欧盟成员国开始履行《申根协议》,申根区也由此成立[3]。1997年,在就有关签署《阿姆斯特丹条约》的会议上,欧盟领导人同意将《申根协议》、相关公约和根据前两者所制定的相关规定写入欧盟法律的主体,即《共同体既存典章制度》(Community acquis),随着1999年《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生效,有关申根区的相关法律和既有规范也准时起效。
由于当时存在着对奥地利东部和南部与前共产主义国家之间的边境的忧虑,奥地利加入申根区的进程被暂缓执行。意大利则是出于其较长的海岸线的边境安全以及在其附近海域出现的大量北非、亚洲和巴尔干地区移民而被暂缓加入申根区。这两个国家于1997年才获批加入申根区[4]。希臘也因為安全因素直至2000年才獲准加入申根区。
现有成员
發展趨勢
申根国在申根区外的领土
选择性加入的欧盟成员国
欧洲微型国家的状态
内部边境制度
外部边境制度
警务和司法合作
法律基础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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