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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憲(1467年—1537年),字維綱,號荊山,山東兗州府東平州(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試第十一名舉人,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歷任阜平縣、滑縣知縣,九年六月選授江西道試御史,十年八月實授,十二年巡按陝西。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轉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改甘肅巡撫。五年入為太僕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彥奇任右副都御史、遼東巡撫,丁忧归。服阕,八年十一月改任撫治鄖陽,九年八月关陕凶荒,饥民流徙,改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十一月调任大同巡撫,后因應州抵禦戰功,而蔭子王汝成为錦衣衛世袭百戶。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许,寻升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十二年三月入為兵部左侍郎。十三年五月,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提督太监张忠、左都督朱泰率团营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至芦沟桥近畿盜亂。明武宗南巡時,命其督理軍儲。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瓊為兵部尚書、提督团營。
明世宗即位,王憲被給事中史道彈劾後,自請去職[1]。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舉薦鄧璋及王憲為陝西三邊總制兵部尚書,為言官所反對,世宗仍然堅持使用王憲。王憲為部將王宰、史經接連擊敗寇亂。此後他又率領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都指揮卜雲等分據要害擊退吉囊數萬騎兵,加太子太保銜。因張孚敬、桂萼排擠,由王瓊接任三邊總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當時朔州告急,十二月朝廷舉薦其擔任宣大總督,王憲嚴詞拒絕,而被都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彈劾罷免歸鄉[2]。
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為兵部尚書,并抵禦蒙古入侵。十一年九月加柱国光禄大夫,提督团营,其負責京營操練,并裁減軍功冒領者。大同發生兵變,王憲最初主張“首亂當誅,餘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於是不敢堅持此前議論。但劉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內侵,於是請求令派大將抵禦北方寇亂,而自己專以進攻大同。王憲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論反對。此時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鎮,不宜破壞,於是罷兵,叛亂遂平。劉源清得罪離去。幾年后,王憲数次上疏請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许,令馳驿歸鄉。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賜祭葬,贈少保,諡康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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