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缚刑者於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於钟内,焦灼肌肤而死。這種刑罰最早始於夏朝末代君主桀時,為針對大臣關龍逢因勸諫失敗而設。 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作为成作年代相对较早的文献,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游戏而非酷刑。[1] 歷史 《玉函山房輯佚書·符子》說夏桀在瑤台觀看炮烙之刑,關龍逢諫之,桀遂以炮烙殺龍逢[2]。 《荀子·議兵》記:“紂刳比干,囚箕子,為炮烙刑。” 《韓非子·喻老》記:“紂為肉圃,設炮烙,登糟邱,臨酒池。” 《史記·殷本紀》寫:“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舉例 吕婕妤,明成祖朱棣的妃嫔,因被指控谋杀宠妃权贤妃,1413年炮烙处死。 朱高煦,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因起兵与侄子宣德帝争夺皇位,失败后被炮烙处死。 注釋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