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地區的十六張麻雀,又稱為港式十六張麻雀,當地又會直接稱為「台灣麻雀」、台灣牌港式台牌等,是一種糅合香港麻雀、正宗台灣麻雀日本麻將國標麻將的變體,而且翻數相比正宗台灣麻將大很多。再加上港式台灣麻將為無限翻及翻種多,與傳統十三張的清章麻雀成對比,變化更多[1]

特別規則

港式台灣牌用牌基本跟十三張麻雀一樣,使用連同「春夏秋冬」、「梅蘭菊竹」八隻花的144隻麻雀牌。個別玩家會另外加上百搭牌等,視乎用家需要。規則上與一般麻雀大同小異,但有幾點特別跟香港麻雀稍有不同。另外,根據玩家偏好會有個別規則,遊戲前最好先釐清採用的規則,例如翻數表等。

計番

廣東麻雀因為牌型少、番數少,所以大部份的玩法都是採用累乘法,即是每多一番,就乘多一倍的意思。 但是港式台灣牌翻種多、翻數多,一般玩法都是用加算法去計算,即得到的翻數全部加上去,直接支付該翻數的籌碼就可以了。

聽牌(叮)

港式台灣牌採用聽牌的規則,或稱為「叮」[2]。玩家尚欠一張牌便食糊,稱為聽牌。此時可以選擇講出「叮」宣告。聽牌後不得換牌直至該局結束(食糊或流局),以及不得鳴牌(食糊除外)或開槓(包括暗槓)。與日本麻雀的「立直」不同,港式台灣牌的叮不需門前清,也不需支付籌碼。叮牌後一巡內食糊(不論食打出或自摸),稱作一發,加額外翻數。但若該巡有鳴牌或暗槓,則一發不成立。

另外,「叮」後依據地方規則不同,可決定是否容許在不影響聽牌型的情況下,玩家可以暗槓或加槓;或離座觀看其他三家的手牌。

港式台灣牌當該局完結時,並非立即結算該局的籌碼,而是將該局的籌碼作為下一局的注碼。[1][3]

港式台灣牌,「拉」的意思與台灣麻將本身的「拉莊」有分別。

這裏的「拉」,是指若本局其中一人放銃,如A放銃給B的話,會暫時記數,稱為拉一,如果下一局A再放銃給B,或是B自摸的話,(總之交易方向是A→B,A輸給B),上一局所記下的翻數,就會乘以1.5倍,再加上最新一局的翻數,成為「新總數」,稱為拉二。如果第三局亦是A放銃給B或是B自摸,就將「新總數」再乘以1.5倍,再加上第三局的翻數,成為拉三。當B沒有再贏A下去時,A便需要支付當下的總數。

與「拉」相反的,就是「踢半」或簡稱「踢」。即是說,若本局A放銃給B,下一局B放銃給A,或是A自摸的話(交易方向相反了,A先輸後反贏B),A將上局暫記的翻數付一半就可以了。然後此時則變成A拉B。

「拉」的時候如總數有小數點位,會上捨(round up),而「踢」的時候則為下捨(round down)。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A胡牌,但胡的是C或D的放銃牌(沒有牽涉到B的交易),則沒有「踢半」,要即時支付全額的暫記總數,再由A拉C或D。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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