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堂司,明朝四司之一,掌宮內沐浴事務[1]。 混堂即澡堂,混堂司由正五品的太監擔任,由惜薪司供給燃煤,内官监拨给火伕。但有權勢的太監常在皇城外边寺庙里的私人澡堂去洗澡。清初廢混堂司。 官制 掌印太监,一员; 佥书,无定员; 监工,无定员。 人员 洪武时期 建文时期 永乐时期 洪熙时期 宣德时期 正统时期 景泰时期 天顺时期 成化时期 弘治时期 正德时期 嘉靖时期 隆庆时期 万历时期 泰昌时期 天启时期 崇祯时期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4):“混堂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掌沐浴之事。”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