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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基督教的教派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浸礼宗[1][2](英語:Baptists),又称浸信宗,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起源时间有争议,一说起源于17世纪上半叶英国以及在荷兰的英国流亡者中。
浸信会反对给刚出生的婴儿行浸礼,主张只有明白得救真理的儿童和成年信徒方可受浸,且受浸者须全身浸入水中,称为“浸礼”,因此得名。浸信會主张独立自主、政教分離,反对国教和政府对地方教会的干涉。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差派宣教士到中國。1845年,美国的浸信会分立為美南浸信会和美北浸礼会,爾後仍繼續在世界各地宣教,美南浸信會國際傳道部現在是基督教會最大的宣道差會。
浸礼宗的思想最主要來自16世纪欧洲的再洗禮派,但容許各種神學,教會中有力挺预定论的(如司布真),也有支持神愛世人的阿民念主義者;有时代派的支持者,也有盟约神學(Covenant Theology)的擁護者。
在教会治理上,浸信会采用会众制,各地方的浸信會教會都是獨立、自主和自治,這也是浸信會的特色之一。各類型浸信教會聯會(例如:世界浸信會聯會、美加華人浸信會聯會、美南浸信會聯會、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等等),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其目的在協調及推動共同事工,各地方浸信會教會自由加入。
有人认为,17世纪初,受到再洗礼派影响的英国牧师史密斯创立施行浸礼的小团体,是浸礼宗的起源。
也有人说浸信会源于英国的分离主义者(English Separatist)运动。宗教改革之后,英国国教与天主教决裂,但是它在很多方面仍然保留着天主教的做法,这让国教会中的很多信徒不满。有些人留在国教内,成为清教徒,而有些人则完全离开国教,建立独立教会,不接受国教的控制,成为分离主义者。有人说浸信会就是分离派中的一个教派。
有些浸信会的牧師认为浸信会起源于使徒,是宗教改革之前就存在的一个不属于天主教的宗教团体,坚持认为只有信徒才可受洗,倡导宗教自由及政教分离,受到天主教的逼迫。因坚持浸礼、反对婴儿受洗,在宗教改革时期又受到了不支持浸礼、赞成婴儿受洗的路德宗和加尔文主义者的逼迫。這些牧師們認為浸信會在在古代、中世纪一直存在,虽然名称有多个,但是都是浸信会(参浸信会承续主义)。司布真是持此观点的一个牧师。司布真说:“我们相信浸信会是原初的基督徒。我们不是起源于宗教改革时期,我们是路德和加尔文之前的改革者。我们从未从罗马天主教出来,因为我们从未属于他们。我们的存在一直没有中断过,一直追溯到使徒们。自从基督的时代,我们就存在,一直到今天。我们的原则,虽然有时模糊了,被人遗忘了,但总是被一些人持守着。浸信会曾受过天主教、抗罗宗的逼迫;但是接受浸信会原则的政府,却不会逼迫其他宗派。我相信没有哪个浸信会认为辖制别人的良心是正确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乐意受苦,我们的殉道史在证明;但是我们绝不乐意接受国家的帮助,绝不与政府联盟而亵渎了基督新娘的贞洁。教会虽然是王后,但是我们不会让教会变成辖制人良心的暴君。” (摘自《新公园街讲台》(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第7卷225页)[3]
1881年,司布真又说:“历史都是我们的敌人写的,他们没有能抹掉我们的所有事实,他们的记录还时不时地泄露出一些事实,就是很久以前有些称作再洗礼派的穷人被当局定罪和处罚。我们听说,从亨利二世到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期间,不断有一些所谓的异端为了真理的缘故被所有人恨恶。他们的衣服被剪短,他们被扔到野地,在寒冷中死去,后来有些人在纽英顿(Newington)为再洗礼派的信仰被烧死。早在抗罗宗之前很久,再洗礼派就为了“一主、一信、一洗”在抗争。地上可见的教会一偏离福音真道,这些人就兴起来,持守古老的善道。他们是受逼迫的贫穷的支派。历史书经常告诉我们,持守真道的人都死绝了,狼已经吃光了羊。但是我们还在,而且繁多,在美国更多。神做了何等奇妙的工作。”(摘自《都城会幕讲台》(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1881, 第27卷, 249页)[4]
浸信會信仰的特色可以用七個英語短句表達,而其每一句開頭的字母拼起來剛好是“BAPTIST”,即“浸信会”的英文。浸信會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最高權威(若干宗派在《聖經》之上還加上教會或是信條)。一般說來浸信會中對於特定神學立場的執著是比較淡的。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浸會中的神學是豐富而多樣的。
另一種版本:
浸信会强调信徒浸禮(Believer Immersion),即指受洗者必須已是蒙恩得救的信徒,並且全身要浸入水中,因为他们认为,新约圣经中凡是受洗的都是已得救的人,而且希腊文baptizo包含浸入水中的意思。因此,浸信会反对为婴儿举行洗礼,也反对点水礼或灑水禮。只受过点水礼的信徒,需要受浸。但已受浸的信徒,若受浸時已清楚是蒙恩得救,就不須要再浸。然而,有的浸信会要求得更严格:如果某个信徒自認得救了,也接受了浸礼,但给他施洗的是个团契或查经班或灵恩派教会,这信徒在加入一个浸信会时,会被要求再次施浸。
分為開放式、封閉式、半封闭式。主張開放式的教會,相信只要是蒙恩得救的信徒都可以領主餐。封閉式乃依“成员制”的架構,認為只有得救、受浸、加入本教会、成为教会成员的人才能领主餐。半封闭式的教会认为,那些不是本教会成员、来自其他浸信会的到访人也可以領主餐。
1639年,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在北美创立第一个浸信教会。美国独立后,在浸信会推动下,美国宪法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杰弗逊总统在1802年写给康州Danbury浸信会联会的回信里说:“我以崇高的敬意考虑全体美国人所宣称的立法机构‘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这个法案,它就是在教会和国家之间建立了一道分隔的墙。”[5]在宗教自由的保障下,各地浸信会纷纷建立,特别是在农村和西部的印第安人、黑人和移民中发展迅速,成为南部各州最大的宗教团体。1845年,因为对奴隸制存废有分歧,美国的浸信会分裂成拥护黑奴制的美南浸信会和主张废奴主义的美北浸礼会。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为对抗现代主义对基督信仰的攻击,美国浸信会兴起了基要主义运动和独立浸信会运动。现在,浸信会是新教在美国最大的派别[6]。
1836年9月17日,叔未士牧师及叔何顯理女士夫妇(Rev. & Mrs. John Lewis Shuck,只有23岁和18岁的新婚夫妇)從美國抵达澳门,成为来华的第一位浸信会宣教士。
1842年3月,叔未士牧師夫婦從澳門抵港,早期於上環百步梯設宏藝書塾傳揚福音。翌年,於皇后大道設立首個教會,並命名為皇后大道浸信會,後得仁牧師協助,設立潮語崇拜。同時,他們在長洲設立佈道所並於次年開辦學校。
然而,叔何顯理女士在1844年11月27日病逝,叔未士牧師於次年回國,使教會工作一度停頓。
至1860年,荷蘭浸信會宣教士約翰生夫婦(Rev. & Mrs. John W. Johnson)到香港,並使數位華人信教,他們隨後轉往潮州工作。1880年,約翰生夫人回到香港,回後香港地區工作,在幾經轉折下,教會漸見規模。1890年,教會購得地方作禮拜堂,及聘得美國牧師湯傑卿,於是在1901年香港地區正式成立教會,同時訂名為香港浸信自理會,自始浸信會在香港發展蓬勃。
浸信會從澳門、香港傳道後開始深入中國大陸,先在華南地區的兩廣地區,再往華東及華北,逐漸地延伸至華西與華中一帶,在中國十三個省中傳教。在1949年,美南浸信会在中国有教会392间、佈道所410间、信徒123,000人、220位宣教士,主要分布在山东、广东等省。至1951年,全数宣教士被迫离開大陆。
1948年6月間中華浸信會全國聯會邊疆委員會差派楊美齋牧師到臺灣佈道,10月19日美南浸信會差派明俊德宣教士(Miss Bertha Smith)由山東濟寧抵臺北,12月26日舉行浸信會在臺灣首次主日崇拜。1950年代前後,眾多浸信會信徒及傳道人從中國大陸遷臺,初期成員大都為軍公教人士。1953年六月開始第一個客語事工於高雄美濃,1956年七月開始第一個臺語事工於臺北市。
1954年7月5日成立“臺灣浸信會聯會”,後更名為“中華浸信會臺灣省聯會”,再更名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臺灣聯會”,1972年改為現名“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目前是臺灣浸禮宗最大的團體。首任主席為宣教士也是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創校院長的柯理培牧師。辦事處設於臺北市。
為推動區域福音事工,臺灣南部包括臺南、高雄、屏東、澎湖等縣市的浸信會教會,已成立臺灣第一個區聯會,定名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臺灣南區聯會”。
另有不同的浸禮宗差會建立的團體:(―)基督教浸禮聖經會(Baptst Bibe Fellowship):1952年由羅惠霖牧師(Rev. Bill F. Logan)自美國來臺創立;(二)以馬内利浸信會(Emmanuel Baptist Mission):1956年由卜利登牧師(Rev. Dale H. Breeden)自美國來臺創設孤兒院(未設立教會);(三)福音浸信會(Gospel Baptist Church):1955年由劉俊才牧師(Rev. Jack Bateman)自美國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臺北市;(四)臺灣浸信宣道會(Taiwan Conservative Baptist Church):1952年由美北浸信宣道會差派柯饒富牧師(Rev. Dr. Ralph Covell)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雲林西螺,設有神學院、營地。(五)萬國浸信會,由美國何盛頓牧師創立,差會辦公室在臺東,後來,所屬教會陸續加入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
1953年8月16日在檳城成立「馬來亞浸信會聯會」,當中有五個委員:海外華人(汕頭)浸信教會(阿羅士打,吉打)、檳城浸信教會、吉隆玻浸信教會、海外華人(粵語)-新加坡、海外華人(汕頭)-新加坡。 1957年成為世界浸聯會一員。1964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浸信會聯會」。1965年有47間教會及福音所成為會員。1966年註冊為社團,出版雙月份通訊。1967年5月黃忠為首任總幹事(任期三年)。1967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新加坡浸聯會」。1969年獲西差會提供辦事處於No. 2, Jalan Dispensary, Petaling Jaya。決定以中、英雙語為溝通語文。1970年羅恩光牧師為第二任總幹事(1970-1974)。1975年分別成為馬來西亞、新加坡兩個獨立的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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