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澳門政府部門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民政總署(葡萄牙語:Instituto para os Assuntos Cívicos e Municipais,葡文縮寫:IACM)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02年1月1日成立,統管民政及市政事務的部門,以取代臨時澳門市政局及臨時海島市政局。民政總署於2019年1月1日零時撤銷,並由市政署接替,成為統管民政及市政事務之政府機構;同時,原網站將轉至市政署官方網站。
民政總署大致上承襲了澳門原來的臨時市政機構的職能,為居民提供文娛康樂、衛生監督、執照發放、園林綠化、道路渠務和交通運輸管理等公共服務,但並非市政機構的延續。前身之市政機構(臨時澳門市政局、臨時海島市政局)在民署成立後同時被撤銷。民署與上述的臨時市政機構並無聯繫。
民政總署設有「管理委員會」負責領導民政總署的所有工作、「諮詢委員會」,其大部分成員由原來的臨時澳門市政議會和臨時海島市政議會的議員過渡至該委員會內,以及「監察委員會」,負責該署的財政和財產的監督工作。
民政總署總部設在民政總署大樓,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建築群之一,另外在中區、台山、黑沙環、氹仔和司打口設有“市民服務站”,為居民辦理各類型市政事務手續。
2008年5月13日,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了交通事務局,接管原本由民政總署負責的交通運輸管理服務。
2013年11月,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2014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透露,藉著即將重組文化局及體育發展局的架構,民政總署轄下的文化康體部將整合至兩部門。
2018年7月30日,澳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澳門特區政府提出的《設立市政署》法案,並於2018年8月2日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律於2019年1月1日生效,標籤著擁有17年的民政總署將會被撤銷,其大部份職能和署內人員將會移轉至市政署。由於市政諮詢委員將全數由澳門行政長官委任而非由民選產生,與昔日澳門葡萄牙人尚能有權投票間接選出有實權的議事會有所差別,故有聲音批評市政署與昔日的澳葡年代相比更加落後和專制,亦代表著澳門自治的傳統正式消失[1][2]。
法律及公證辦公室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