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連臣角懲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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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連臣角懲教所(英語:Cape Collinso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香港懲教署轄下的一所低度設防的懲教所暨教導所,位於香港島東區歌連臣角歌連臣角道123號,所員為在《教導所條例》下受訓的男性青少年。[1]該所原為1955年成立的赤柱東頭灣教導所,於1958年遷到歌連臣角並改組,主要為犯人提供教育和工藝訓練課程,[2]並設有自己的步操樂隊,有時會被受邀請參與外出表演。[3]此外,該所曾於1979年因應越南船民問題,曾開闢部分用地作為難民營,[4]其間兩度關閉但不久後重新成為難民營並設置難民組,到1990年代恢復原本的懲教用途。[5]
地址 | 香港島歌連臣角歌連臣角道1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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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標 | 22°15′01.80″N 114°15′10.96″E |
狀態 | 使用中 |
安全級別 | 低 |
监狱容量 | 192人 |
启用时间 | 1958年9月15日 |
管理机关 | 香港懲教署 |
歌連臣角懲教所是香港現存兩間教導所之一,另一間教導所為女性少年院所勵敬懲教所。[6]該類型懲教所借用英國青少年教養院「波斯托爾」制度,主要為在《教導所條例》下受訓的男性14至21歲的青少年,提供教育和工藝訓練課程,一般為期半年至三年,期望犯人獲釋後能夠學到基本學術能力以及職業技能。[7]:82早期的歌連臣角教導所設立了訓練三級制,即是俗稱「白牌仔」的入學級、「紅牌仔」學習級、和「綠牌仔」離校級,署方會視乎犯人的平日的行為和成績,決定是否為他升級,當升至離校級時,則代表這名犯人可隨時獲釋。[8]據1971年署方的報告,該所教導的成功率為64%,以當時來講已達國際水平。[9]現時署方要求犯人半日上課,另外半日接受職業訓練,而他們獲釋後也要接受為期三年的法定監管,比勞教中心(沙咀懲教所)的一年監管期更長。[6]
該懲教所早於1958年設有自己的步操樂隊,由犯人和懲教署職員組成,主要負責音樂演奏及花式步操,有時會被受邀請參與外出表演。[3]另外,在啟用初期署方所提供的各種課程中,一向以汽車駕駛訓練最受歡迎,到1990年代後亦同時提供汽車護理課程以應付需求。[7]:83
歌連臣角懲教所的原址本為駐港英軍軍營之一,港府於1958年安排位於南區赤柱東頭灣道的東頭灣教導所(1955年2月1日成立)遷到這裡,並於1958年9月15日投入服務,當時名為歌連臣角教導所,並由時任監獄署長樂文(或譯羅文;Cuthbert James Norman)的夫人前往剪綵,開始收容18至21歲的青年。[2]歌連臣角新址建有十幾間水泥小屋,每間可容納6至8人,當時整個教導所可最多收容150名犯人,而原本赤柱的舊址也於同日結束,監獄署隨即進行改建工程,後來成為職員訓練學校,即是今日的懲教署職員訓練院。[10]1962年,署方在那裡增建課室、工場及其他康樂設施,工程於8月3日完成並邀請時任輔政司白嘉時出席剪綵儀式。[11]
開幕僅兩個月院所即發生嚴重兇殺案。1958年11月17日凌晨5時27分,有4名被羈留青年邱達華(20歲,首被告)、吳德偉(21歲,次被告)、錢兆佳(20歲,第三被告)、蔡多(19歲,第四被告)、[12]逃去,營中指導員蘇瑞波被發現倒在沙灘上,頭部及身上遭石擊,送院後不治,手錶亦失去[13]。16日下午,林裕堯曾對營囚林元章說營內的路沙羅沙展曾毆打他們,因此擬於當晚逃出院所,邀請林元章一同逃走,但林元章因悉母逝訊,心情不佳而拒絕,林裕堯即警告他不要對人說否則會對林元章不利。深夜,林元章被異聲驚醒,見林裕堯站在床尾,問林元章的私人衣服在哪,林元章沒有回答。邱、吳及陳三人按著被毛毯所蓋之人[14]。吳德偉持繩一條,蔡多就雙手持磚向毛毯猛擊四五次,錢兆佳則對蔡多說「唔好打喇,夠喇」,但蔡仍再擊三四次。蔡在一兩分鐘後再出現,手持一塊新磚,繼續襲擊被毯所包的人。未幾第二塊磚亦敲碎。邱、吳、錢三人蹲下並以繩縛毯中的人,綑縛後他們把該人抬出營外[15]。
看守員唐國樑16日晚值夜班,與蘇瑞波一樣,但蘇巡邏17號營房,唐負責辦事處附近建築物。凌晨2時半,唐在第二更報到時還見到蘇一切如常。看守員之間會按鈴及亮訊號燈示意一切正常,凌晨3時,唐到10號營房警崗按鈴,但蘇沒有回應及亮燈。3時半,唐再按鈴及亮燈,但蘇駐守之13號營房仍無反應。唐開始懷疑,遂到13號營房查看,逗留10分鐘仍未見蘇出現,遂跑往蘇的宿舍找他,不果。唐又沿蘇巡邏路線搜尋,至17號及19號營房外發現電燈熄滅(應亮燈至天光),唐懷疑有事發生。唐先入17號營房,電燈全滅,又踩到一塊磚,開電筒後還發現血漬。唐即問是否有人受傷、失蹤。唐先發現錢兆佳失蹤,遂約於5時15分,向院所負責人Armstrong報告,並召集警衛分頭搜索。在17及19號營間水渠,唐發現一張染有血漬的毛毯,裡面正是蘇瑞波,解開繩子時他面向地,作俯臥狀。營警將蘇翻轉,發現面部被一條毛巾包起,解開後見蘇鮮血滿面,雙手被反綁,並已不能動彈。各人為蘇急救,但蘇似已斷氣,遂將蘇運至19號營,由Armstrong由私家車,與兩名看守員運走蘇的屍體前往瑪麗醫院,醫院何醫生確認蘇已死亡,旋將蘇送往西區警署,由警方保管蘇的屍體。5時許,唐遂發現首四名被告失蹤,未幾警方人員到場[16]。
警方出動大隊警探(包括黃竹坑警校的學警)、直升機及警犬搜索,又沿出入市區之路設檢查站。18日凌晨零時許,警方接報後在筲箕灣淺水碼頭村(今逢源大廈至梁李秀娛小學)尋得三名青年,帶返警署,但蔡多仍然在逃。營內又搜出一份文件,謂「願意結為兄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同心協力,對付敵人」。遇害的指導員蘇瑞波是新法書院學生,數月前在赤柱受訓完畢,然後派往此營服務[17]。20日晨11時,蔡多亦在灣仔被警方巡邏隊時拘捕[18][12],另外再拘兩名涉案青年林裕堯(19歲,第五被告)及陳輝(19歲,第五被告)。他們被押送至中央裁判署(今大館)提堂[12]。24日,除林以外的五名被告提堂,博素曾說被告向警方投訴他們在訓練所中曾遭毆打[19]。審訊期間曾傳召30名證人,不少為營囚。
該所在1974年發生職員相關醜聞,一名何姓職員因為向犯人恐嚇要插贓誣告,並企圖威脅收取保護費,後被犯人揭發並輾轉交予廉政專員公署調查,該名何姓職員後來被控五項罪名。[20]1978年7月21日,一名20歲犯人與另一犯人口角繼而打鬥,當中他突然暈倒地上,經職員發現後隨即將其送往瑪麗醫院,最終不治。[21]
1979年7月5日,[4]監獄署因應越南船民問題,曾開闢部分用地作為羈留越南人之用,運作不足一年,在翌年3月變回教導所。[22]1983年,因應在港越南人上升而重開難民營,並進一步改裝為禁閉營。[23]:100-101雖然懲教署在1986年4月一度將越南人遷往屯門區虎地的羈留中心並再次結束難民營,[24]但翌年8月因大量來自中國大陸的越南人湧入香港,署方決定重新啟用難民營設備並設置難民組至1990年代為止。[5]1989年9月19日,懲教署聯同警方進入歌連臣角營舍,對早前的打鬥事件進行調查和搜查武器,但遭到越南人阻止和堵塞出入口,雙方並一度對峙長達六小時,後來經署方勸喻後才得以平息,並搜出84件自製武器。[25]翌年接連發生越南人逃營事件。4月22日,有七名等待自願遣返的越南人剪破營舍的鐵絲網脫逃,其中只有兩人於同日被尋獲。[26]兩日後,又有多20名越南人趁夜爬鐵絲網逃去無蹤,[27]直到4月30日透過警方尋回其中八人。[28]到了5月18日再發生越南人逃營事件,有一人當晚被捕回。[29]
隨著越南船民問題逐漸解決,歌連臣角懲教所恢復原本的懲教用途,懲教署因應近年來的犯人大多因涉及毒品案,除了維持原本的教育和工藝訓練,亦同時推供步操和體能。[30]為改善男性教導所的資源調配,懲教署在2007年進行懲教院所首階段互換計劃,把勵敬懲教所的128名犯人調到歌連臣角懲教所,而前者則轉型成為女性少年教導所。[31]2015年,一名在囚的文憑試考生,其中一個科目考獲最高級別的5**,是自文憑試創立以來全港第一位犯人獲此成績,他並連同其餘六名犯人,一同獲大專院校取錄。[32]另外,懲教署為防職員持續流失及挽留人才,2017年起率先在歌連臣角懲教所試行五天工作制,又批准職員在指定非保安範圍內使用流動電話網絡半小時。[33]直至2020年底懲教署停止使用歌連臣角懲教所監禁犯人,並將歌連臣角懲教所調撥為臨時訓練設施[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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