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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維讓(1818年—1878年),字巽甫,又字友遜,台灣淡水枋橋(今新北市板橋區)人,祖籍福建漳州龍溪縣[2]。林本源家族成員,當時北台灣大富豪林平侯之孫,「本記」林國華之長子[2]。為清代官員,曾任戶部湖廣司員外郎,候選知府,花翎道銜[3],誥授中憲大夫,晉封資政大夫[4]。
林本源家族曾聘請文人呂世宜擔任西席(家庭教師),林維讓即為其徒弟之一[5]。呂世宜所著之《古今文字通釋》一書就收藏於他的家中[5]。林維讓曾於咸豐三年(1853年)被報捐為員外郎[6],咸豐九年(1859年)欽賜舉人,與兄弟林維源一同拜廈門陳南金為師。之後林家族人林國芳逝世,他便回臺共同處理家事,成為林本源家族的族長[7]。
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發,新莊楊貢、桃園楊德源等人起兵響應。楊德源本來是桃澗堡總理,因一些事情而被革職,他便「會盟結黨」,搶劫富豪。林維讓兄弟相當擔憂,於是找來林國芳的門客葉春一起商量征討楊德源的方法。葉春將自己的計謀告訴給桃園的仕紳、耆老,答應讓楊德源再度擔任總理,還請新莊縣丞授予木戳。楊德源十分開心,開宴會慶祝。葉春命令壯士趁夜殺掉他,將其頭顱懸掛在枋橋西門上。後兵備道丁曰健自中國渡臺平亂,抵達艋舺(今台北市萬華區)時,林維讓資助其二萬兩軍餉,因此在事件平定後獲授三品銜[8]。
臺灣清治時期,漳泉械鬥時常爆發。但事件平息後,漳泉雙方彼此仍然互不往來。林維讓對這種情況相當擔憂,於是將其妹嫁給泉州晉江的舉人莊正。莊正與林維讓兄弟在同治二年(1863年)[9]一同創立大觀社(即今之大觀義學),召集漳州、泉州兩族之士在此會面,每月定期考核詩文。同治十年(1871年),淡水同知陳培桂修《淡水廳志》,與陳霞林、蘇袞榮、張書紳等人一同擔任採訪[10]。光緒二年(1876年),巡撫丁日昌視察台灣,邀請林維讓至郡(今臺南),林維讓因病無法去成,改由林維源代替林維讓前往。光緒元年(1875年)丁戊奇荒爆發,林維讓以其母鄭氏之名義捐錢賑災,獲慈禧太后頒一品夫人,贈「積善餘慶」牌坊[11][1]。光緒四年(1878年),林維讓逝世[12]。
林維讓的墳墓是在光緒五年(1879年)所建造,原位於二八張(今中和區一帶)[22][23]。墓碑是由林維讓之子林爾昌、林爾康所立[24],墓前有一對文筆望柱[24]。
林本源家族在起家時非常節儉,每人三天分配一斤用來煮點心的豬肉,林國華、林國芳、林維讓、林維源等人在家裡穿的都是布衣,可謂非常節省[1]。
連橫:「維讓性倜儻,好士,租穀出入,悉任管事。而維源儉樸,巨細必經,唯結交官府。」[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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