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台灣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2008年賄選當選立法委員(苗栗縣選區),同年12月10日被判當選無效去職。2009年,其妻陳鑾英參與補選但失利[1][2]。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5年11月24日) 此條目過於依赖第一手来源。 (2015年11月24日) 經歷 後龍鎮公所秘書 後龍鎮公所民政課長 後龍鎮公所農業課長 後龍鎮公所建設課長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科長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襄理 台灣土地開發信託公司副理 苗栗縣農會總幹事 中華民國農訓協會理事長 苗栗縣桌球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七屆立法委員(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10日) 苗栗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7月20-) 三灣鄉代理鄉長(2022年4月22-2022年12月25日) 第七屆立委選舉賄選疑案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檢署將李乙廷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求刑兩年以上、併科罰金新台幣200萬元。原因是李乙廷從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協議由賴意晴、林玉華等人,趁選區內民間團體舉辦活動時,捐助現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選人員請求投票支持,涉嫌賄選[3][4]。 2月13日,苗栗地檢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該選區內團體舉辦活動,假借捐助現金或用品等方式賄選,涉嫌違反選罷法,因此對李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李乙廷回應,他對捐贈一事毫無所悉,經他查證,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認識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好心幫他助選[5][6][7]。 12月10日,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8]。 參考資料 [1]立委補選 李乙廷妻陳鑾英登記大陣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時報 [2]康世儒當選 綠營:制衡黑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時報 [3]涉賄選 新科立委李乙廷起訴[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1月2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4]政壇之路多舛 國民黨新科立委 李乙廷涉賄被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1月24日,自由電子報 [5]苗栗地院對立委李乙廷提當選無效之訴 2008年2月13日,中央社 [6]李乙廷賄選起訴 檢提當選無效[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2月13日,中華日報電子報 [7]立委李乙廷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08年2月14,自由電子報 [8]李乙廷當選無效確定 將依法補選[永久失效連結] 2008年12月10日,自由電子報 第七屆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2008年2/1-3/26院會應出席15次,委員會應出席19次,總計34次,缺席18次。2008年4/1-4/30院會應出席4次,委員會應出席15次,總計19次,缺席0次。資料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監督國會週報第五、十五期。www.ccw.org.tw 相關條目 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區域暨原住民選舉區投票結果列表外部連結 李乙廷的Facebook專頁立法院 李乙廷委員簡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