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日間議定書
大日本帝国与满洲国签订的协议条款项目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日滿議定書》(日语:日満議定書/にちまんぎていしょ Nichi-Man Giteisho)是在1932年(昭和七年、滿洲國大同元年)9月15日由大日本帝國與滿洲國簽訂的議定書。日本於1931年入侵滿洲,再於1932年3月1日成立滿洲國,最終於本條約中承認它。條約亦包括一共同防衛協議,容許日本於滿洲國領土駐兵[1]。
日本代表是陸軍大將武藤信義(關東軍司令官),滿洲國代表則是國務總理鄭孝胥。雙方於新京簽字於上,彼此享以香檳酒,完成手續[2]。
內容
其主要内容有两点:1、日本承認滿洲國;2、滿洲國領土由日本和滿洲共同防衛。
评价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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