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防軍(馬來語:Angkatan Bersenjata Singapura;英語:Singapore Armed Forces;简称「SAF」)是新加坡共和国的军队,负责捍衛、維護新加坡共和國国家主权領土及東南亞區域和平的安全。作为国防部的组成部分,國防軍武裝部隊有四个军种:陆军、海军、空军以及国防数码防卫与情报军部队。是东南亚地区集武裝能力、科技技術、綜合戰鬥實力最強大的國家军队之一。[1] 新加坡武装部队由新加坡总统根据内阁建议任命的三军总长领导。
新加坡國防軍 Singapore Armed Forces(英语) Angkatan Bersenjata Singapura(马来语) சிங்கப்பூர் ஆயுதப் படை(泰米尔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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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 1965年8月9日 |
軍事部門 | 新加坡陆军 新加坡海军 新加坡空军 新加坡国防数码防卫与情报军部队|新加坡数码部队 |
總司令部 | 新加坡西区武吉巴督国防部 |
領導 | |
最高統帥 | 尚達曼 总统 |
国防部长 | 黄永宏 |
三军总长 | 孟耀诚海军中将 |
三军军士长 | 蔡福源总准尉长 |
军力 | |
服役年齡 | 17岁(需经父母同意) 18岁直接进入国民服役程序 |
徵兵役期 | 22至24个月 |
可用人数 | 大约1,255,902人,18–49岁 |
適合服役人數 | 大约2,105,973人,18–49岁 |
每年可徵兵數 | 大约52,466人 |
現役人數 | 71,000 (2021年) |
備役人數 | 352,500 (2021年) |
軍費 | |
預算 | 179.8亿新加坡元 (2021年) |
工業 | |
本國供應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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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供應商 | |
相關 | |
歷史 | 新加坡军事史 |
軍階 | 新加坡國防軍军衔 |
自成立以来,新加坡武装部队一直参与国内外的各种行动,其中包括阿富汗、伊拉克、尼泊尔、东帝汶等地的维和行动以及各国的救灾行动,包括1970年波拉气旋、2004年印度洋大地震、2005年飓风卡特里娜、汶川大地震、2015年4月尼泊尔地震、2017年飓风哈维等。[2][3] 此外,新加坡武装部队还协助联合国监督柬埔寨、埃塞俄比亚、纳米比亚和南非等国的选举进程。[4] 近年来,新加坡武装部队在全球反恐领域也发挥了更加积极的作用。[5]
新加坡武装部队有三个组成部分,分为正规军人、现役军人和战备军人。正规军人指的是职业军人,现役军人指的是16岁到20余岁服役两年强制军役的军人,战备军人指的是从现役中役满退伍,进入十年回营训练周期并能在一定时间内动员的的后备军人。[6] 新加坡武装部队全职人员大约超过51,000人,能在国家紧急情况或全面战争时动员超过252,500战备军人,而且每年约有50,000男性达到入伍年龄。
历史
新加坡在1965年获得独立之前,由英国军队保卫。[7]
于1854年创建的新加坡步枪志愿军 (Singapore Volunteer Rifle Corps,SVRC) 最初是一个私人民兵组织,由殖民地政府总督担任其指挥官,后来于1857年在宪报正式公布。SVRC因为参与人数不多,最后于1887年12月16日被解散,转而组建成炮兵部队。[8] 1888年,新加坡志愿炮兵部队(Singapore Volunteer Artillery,SVA)成立,负责操作新加坡周围的炮兵阵地,[8] 军史学家认为SVA是新加坡武装部队炮兵部队的前身。[9] 1901年,殖民地政府增设了其它部队,包括一个由华人组成的步兵连、一个由欧洲人组成的步兵连和一个志愿工兵连,整支部队更名为新加坡志愿军(Singapore Volunteer Corps,SVC)。SVC于1915年协助英国军队镇压了英属印度陆军第5轻步兵团在新加坡发动的兵变。1921年,SVC与马六甲和槟城的其他志愿军合并为海峡殖民地志愿军(Straits Settlements Volunteer Force,SSVF)。[8]
1965年,一支以色列军事顾问小组抵达新加坡,在接下来的九年内指导新加坡武装部队建立组织、条令、训练以及装备和武库。此外,新加坡政府也施行征兵制,并在军费方面大量开支。到了1970年代中期,新加坡武装部队有30,000人,包括正规军人、现役军人和战备军人。由于当时新加坡与两个邻国的关系不太友善,新加坡武装部队成立的政治目的是对它们构成合理的威慑。[10] 新加坡在1970年代中期购买了轻型坦克、M113装甲运兵车、A-4天鹰式攻击机和F-5战斗机,因此被称为“地球上武装最重的国家”。[11]
1980年代,新加坡增强了海军势力,以保卫国家在海上的利益。[12] 1980年代中期,新加坡购买了八架F-16战隼战斗机,表明新加坡武装部队在东南亚保持无与伦比的地位。[11] 1990年代初期,新加坡海军有了在海上保卫新加坡1,000英里所需的军事力量,可在必要时对周围地区的任何冲突做出反应。[10]
新加坡被誉为“军事强国,拥有东南亚最好的空军和海军。”[13] 新加坡的财富使其能够获得和制造最好的军事装备,并将高端技术装备纳入军队。[13] 新加坡武装部队也被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中技术最先进的武装部队”。[14]
最近的一个重要例子是新加坡作出购买四架F-35闪电II战斗机的决定,得到了美国国会的批准,并可选择购买另外八架或更多。[15][16] 此次收购意义重大,因为新加坡将拥有东南亚地区最先进的战斗机反映了它与美国的良好关系。[16] 此外,新加坡以其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以非常高的能力水平运行并且全部整合为一支有凝聚力的战斗力量,在东南亚所有国家中脱颖而出。[13]
新加坡武装部队每年7月1日都会庆祝武装部队日,并在新加坡武装部队军训学院(SAFTI)举行阅兵式。2018年7月1日,国防部长黄永宏宣布,新加坡武装部队将通过彻底改革其武库,从当前的第三代技术过渡到第四代技术。[17]
2019年2月27日,在冯伟衷意外事件后,新加坡武装部队成立了武装部队监察长办公室,以确保安全规程在整个军队中得到应用和执行。冯伟衷是2017年以来18个月内第四起与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事训练相关的死亡事件。[18]
军种
军衔制度
新加坡武装部队制定了五个军衔组合(军官级、准尉级、士官级、士兵级、军事专才、志愿兵团)。由于新加坡武装部队是一支综合部队,陆军、海军、空军和数码部队采用相同的军衔,只有海军将官级军衔的名称与其它军种的不同。
军事专才是根据军事领域专才计划在特定军事领域服役的军人。该计划是2010年4月推出的单独军衔计划,与传统的军衔并行。军事专才可根据专业知识和绩效水平从一级军事专才晋升到更高军衔,直到九级军事专才。三级军事专才的军衔相当于准尉,而四级军事专才以上相当于军官。
《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人军衔)条例》概述了军装人员的军衔。以下是立法规定的军衔列表,按资历递增的顺序排列。
组合 | 军衔 | 军事专才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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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级 | 上将 General (GEN) 海军上将 Admiral (ADM) |
|
中将 Lieutenant-General (LG) 海军中将 Vice-Admiral (VA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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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将 Major-General (MG) 海军少将 Rear-Admiral (Two Stars) (RADM(2)) |
九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9 (ME9) | |
准将 Brigadier-General (BG) 海军准将 Rear-Admiral (One Star) (RADM(1)) |
八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8 (ME8) | |
上校 Colonel (COL) | 七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7 (ME7) | |
高级中校 Senior Lieutenant-Colonel (SLTC) | ||
中校 Lieutenant-Colonel (LTC) | 六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6 (ME6) | |
少校 Major (MAJ) | 五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5 (ME5) | |
上尉 Captain (CPT) | 四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4 (ME4) | |
中尉 Lieutenant (LTA) | ||
少尉 Second Lieutenant (2LT) | ||
准尉级 | 总准尉长 Chief Warrant Officer (CWO) | |
高级准尉长 Senior Warrant Officer (SWO) | ||
准尉长 Master Warrant Officer (MWO) | ||
一级准尉 First Warrant Officer (1WO) | 三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3 (ME3) | |
二级准尉 Second Warrant Officer (2WO) | ||
三级准尉 Third Warrant Officer (3WO) | ||
士官级 | 军士长 Master Sergeant (MSG) | 二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2 (ME2) |
上士长 Staff Sergeant (SSG) | ||
一级上士 First Sergeant (1SG) | ||
二级上士 Second Sergeant (2SG) | 一级军事专才 Military Expert 1 (ME1) | |
三级上士 Third Sergeant (3SG) | ||
士兵级 | 一等中士 Corporal First Class (CFC) | |
中士 Corporal (CPL) | ||
下士 Lance Corporal (LCP) | ||
一等士兵 Private First Class (PFC) | ||
士兵 Private (PTE) | ||
新兵 Recruit (REC) |
军校体系
少数新兵可在基本军事训练(BMT)结束后获选进入指挥官学府,包括见习士官学府(Specialist Cadet School)及见习军官学府(Officer Cadet School)[註1]。
见习士官学府学习的学员称为见习士官(Specialist Cadet Trainee),毕业后将获得三级上士(Third Sergeant)或一级军事专才(Military Expert 1)的军衔。见习军官学府学习的学员称为见习军官(Officer Cadet Trainee),毕业后将获得少尉(Second Lieutenant)或四级军事专才(Military Expert 4)的军衔。
影視文化
注释
参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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