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天巡撫,又稱南直巡撫、蘇松巡撫,全稱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為中国明朝的一個巡撫職位,駐南直隸蘇州府(今江苏省苏州市)。 沿革 宣德五年,設置,轄區包括南直隸的蘇州府、松江府、常州府[1]。 景泰六年,增加南直隸的鎮江府、浙江的嘉興府、湖州府。 天順五年,嘉興府、湖州府別屬,增轄南直隸的應天府、太平府、寧國府、池州府、徽州府、安慶府、鎮江府及廣德州。 成化元年,安慶府別屬鳳陽巡撫。 成化四年,安慶府歸還。 成化二十年,增轄浙江的嘉興府、湖州府。 弘治六年,增轄浙江的杭州府。 正德二年,罷。 正德五年,恢復。 正德十四年,徽州府別屬浙江巡撫。 嘉靖元年,徽州府歸還。 嘉靖十四年,增轄鄖陽撫治下的承天府。 隆慶元年,承天府別屬鄖陽撫治。 崇禎十年,安慶府、廬州府、池州府、太平府別屬安慶巡撫。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3):“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萬曆中,移駐句容,已復駐蘇州。”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歷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