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靈,在台灣民俗信仰中,指因墮胎、生病或意外流產等原因而無法出生的胎兒,或是因殺嬰或意外,出生後夭折的嬰兒,他們的靈魂在死後會無法投胎轉世,保持如同嬰兒或幼兒的外形,成為嬰靈。民俗信仰認為,嬰靈會對他們父母帶來不幸,需要經由宗教儀式來進行超渡,使他們靈魂離開。嬰靈信仰的原型,一般認為來自於日本的水子供養觀念,在1970年代在台灣出現,傳播到中國與東南亞等地。嬰靈信仰盛行於宮廟與佛教寺院中,帶有佛、道混合的風格,這個信仰也影響到部份新教教會與天主教會。[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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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明朝時,因存在殺嬰與墮胎與習俗,傳統佛教及道教在進行超渡法會時,會列入早逝幼兒,但沒有特別針對嬰幼兒單獨祭祀的儀式,也沒有發展出嬰靈的說法。
台灣的嬰靈信仰起源自1970年代。一般認為,1975年在台灣苗栗縣造橋鄉建立的龍湖宮,是台灣最早供奉嬰靈的寺廟[1]。部份宗教領袖,以及幾位據說擁有通靈能力的人士,如施寄青[2]、索菲亞[3]等人,皆認為有嬰靈存在,但在傳統主流信仰的經典中,關於嬰靈信仰有關的依據不多,在古代記載中,也很少提到有嬰靈說法。
至1980年代,台灣報紙出現大量廣告,宣稱可超渡嬰靈。學者認為,這與1985年台灣通過《優生保育法》有關。
在佛教中,如海濤法師及淨空法師等人,曾提倡過嬰靈說法。主張經由誦唸《地藏菩薩本願經》,或建立超薦蓮位來超渡嬰靈[4]。
根據佛教經典,當人過世時,會成為中陰,隨業力而投胎。印順法師認為,嬰靈信仰者引用的佛教經典《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為後世偽託,嬰靈信仰並不符合佛教教義,所謂嬰靈之說是父母因為罪惡感而產生的心理不安[5]。聖嚴法師也曾認為嬰靈之說,非正統佛教信仰[6]。
自宋朝之後,道教有冤親債主的說法,如《太上三生解冤妙經》中,有嬰兒形成冤魂,對父母不利的說法。但在傳統道教科儀中,沒有針對嬰靈超渡的儀式。
施寄青著《當頭棒喝3-施寄青與紫靈破解現代奇案》:「姿妤的怨親債主是個小孩,姿妤承認她在婚前墮過胎,因那時她跟現在的先生還無力成家。我們若碰到嬰靈,一定問他們的意願,大多數孩子希望到送子觀音處,然後再等待投胎機會,也有要求要去媽祖處。我要姿妤上網去找有送子觀音的廟,除了依照孩子要的東西如蓮花等祭拜他們外,另外再認養貧童,認養的功德迴向給亡靈。台灣有不少神棍,以嬰靈斂財,動輒告訴女人,諸事不順遂,身體不好,是因為墮過胎,嬰靈作崇。事實上,化解嬰靈問題很簡單,那就是認養貧童,在內心告訴他們到送子觀音或七娘媽處。當然要先找到有這兩尊神的廟,親自去祭拜,化一朵蓮花給他們即可。……紫靈說她看到小嬰兒投胎的過程,他們都坐在蓮花上,彷佛順著一道河流飄下去。當然這是佛教,道教投胎的過程,如果是基督教,便是由天使帶領他們,安排他們的去處。」
索菲亞著《靈界的譯者》:「嬰靈也是道場的主治項目之一。一般所稱的嬰靈為「未出世而亡的小孩」,民間普遍認為嬰靈很糟糕,不但引起身體不好、家庭不睦,還會造成事業衰敗、血光之災,總之,聽起來很糟糕,電影又演得很恐怖,不處理怎麼行呢?個人對嬰靈的經驗,的確幾乎都是在女性身上看到而無例外,大概是因為小孩只認得媽媽吧?有嬰靈者普遍會有下肢水腫、心臟無力的狀況,走幾步路、爬幾步樓梯就氣喘吁吁,這情況隨著嬰靈數目越多、時間越長而惡化,或許也與嬰靈當時死亡的年紀大小有關,但我不太能判斷其中差異。確定的是:大家把家庭不睦、事業不順都怪在小孩子頭上,實在是太惡劣了!處理的方法我目前還不知道什麼有效的法子,就算要我當翻譯,也真的很難處理。我曾經硬著頭皮幫人處理過,半年後對方又回來找我,我當然不記得,可還是看到有嬰靈纏身……不過有嬰靈也別太緊張,嬰靈不一定都是來亂的,我就遇過「體貼版」:有對夫婦來找,我看見兩個嬰靈,哥哥約十七、八歲,妹妹約五、六歲,哥哥說:「我能體諒爸媽的苦衷,可是妹妹不行,老是作怪讓媽媽身體不好。」轉述之後才知道,那對夫婦五、六年前確實掉了個孩子,而十七、八歲那個是不能說的祕密,因為當時兩人還沒有結婚,不小心有了之後、偷偷去拿掉的,白目的我居然都講出來了,好在那對夫婦也沒怪我,問我怎麼辦?我只能勸他們好好積德行善,對於做錯的事深切反省,看上天能否原諒嘍。……我不確定長多大以後墮胎的孩子會變成嬰靈,若就伊斯蘭的教導,胚胎在一百二十天後, 真主就給了靈魂,在一百二十天後墮胎,就是犯了殺人罪。總而言之,大家要小心,除了安分守己之外,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有產生嬰靈的機會,就不必不安於此。至於已經鬧出人命來的,首先別太緊張,因為不一定會有嬰靈跟著,若擔心有,也別病急亂投醫,大部分嬰靈不會危害人,別急著去宮廟道場超度,花冤枉錢,還不如多行善積德,把福報給小孩,之後不要再犯,比較實際。」
釋印順〈嬰靈〉:「嬰靈,是近年台灣佛教界的新話題。有人說:墮胎的罪業極重,嬰靈會纏繞生母,使母親晝夜心神不寧,甚至全家不安。嬰靈非超度不可,如要超度,可到他的寺院去,代為超脫。有人說:這不是佛法,無非妖言惑眾,設法歛財。……嬰靈纏繞母親等,是不合佛法的。超度嬰靈者所根據的經典──『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是我國歷代的『經錄』,『藏經』所沒有的。近代日本人編輯的『續藏經』,才出現這部經,這是可疑的。……這樣的五逆罪,可說是一切經所同的。但該經的五罪,除去殺阿羅漢,而改為墮胎是無間重罪,這可論定為後人(可能為日本人)偽造的。嬰靈會不會纏擾母親,依佛法是不會的。胎兒夭死了,或生人間、天上,或墮惡趣,依胎兒過去生中的善惡業力而決定。墮胎而死的胎兒,還不會引起怨恨報復的敵意,怎麼會纏擾母親,使母親日夜心神不寧?然而墮胎的母親,可能會出現嬰靈纏擾的情形,那是由於做母親的,對墮胎有罪惡感,內心深處總覺得對不住親生的骨肉而引起的。」收入《華雨集》第四冊。
釋聖嚴《學佛群疑》〈嬰靈作祟之說有根據嗎?〉:「幾年來,臺灣,乃至其他華人地區,流行著一種嬰靈信仰的傳說。所謂嬰靈,包括人工流產、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嬰兒靈魂。據說,如果不予超度,他們便會以種種方式或現象,來危害其親屬以及跟他們有冤的人,以致造成家庭的不安,社會的恐懼等。這些都是由於節育,以及婚前懷孕或非婚懷孕等的風氣,所帶來的精神負擔。因而有某些人士,於報刊連續登出「嬰靈供養」的大幅廣告,宣稱能夠為人超度嬰靈,解救嬰靈造成的困擾問題,並引《長壽經》為證。……其實以佛法的觀點而言,眾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雖然有長有短,死亡之後卻都相同,成人死後是中陰身,嬰兒死後也是中陰身。經過四十九天之後,他們已經轉生,或生人、天,或為鬼神,或為地獄和傍生中的眾生,不會老是以嬰兒的靈體在人間作祟的。…… 針對此,一些投機取巧之徒,鼓吹他們能夠以某種法術和超度的力量,來解決嬰靈作祟的問題。但是根據佛經所說,眾生從此生死後,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陰身,都跟生前的形態相同而較小;嬰兒既無知,嬰兒的中陰身,亦不可能尋仇報冤。即使過了中陰身階段而入鬼趣,鬼道眾生也都具備神通;此因無粗重的身體和五根的束縛,便極易接受感應和感化。所以,千萬不要把死後的嬰兒,當作凶神惡鬼般看待。依據佛教常識的說法,不論嬰兒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親屬立即為其設供超度,即以供養三寶功德,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國。所謂專為胎兒及嬰兒的亡靈,特設一種超度法門之說,並無往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