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协调工作。
201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外发布,并且成立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小组的工作主要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导,未实行集中办公。[1][2]
2015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宣布“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3]。
2018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宣布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改为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4]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规定,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3]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规定,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4]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确定的组成人员是[1][5]:
|
2017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7〕71号)调整后的组成人员是[6]:
|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确定的组成人员是[4]:
|
|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综合组,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对外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是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是: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3]:
各组组长、副组长是:
|
|
|
|
|
|
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5个专题组[4]:
各组组长、副组长是[4]:
|
|
|
|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4个功能组[3]:
各组组长、副组长是:
|
|
|
|
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4个保障组[4]: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