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怡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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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怡(1505年—1569年),字顺之、号都峰、讷谿[1],谥恭节,直隶宁国府太平县(今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诸生出身,受学于王畿、邹守益。嘉靖十三年(1534年),乡试中举。
嘉靖十七年(1538年)登戊戌科进士,授顺德府推官。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升吏科给事中[2],曾经弹劾尚书李如圭、张瓒、刘天和、大学士翟銮、严嵩。后被廷杖,入狱三年,以乩仙言释放。未几,复逮入狱,又三年,大高元殿发生火灾,传言火光中有呼杨爵、刘魁、周怡三人忠臣者,遂又释之,斥为民。
隆庆元年(1567年),起用吏科给事中,擢南太常寺少卿,未及任而改北,陈新政五事,语多忤中贵,出为山东按察司登莱兵备佥事。隆庆二年(1568年),调南京国子监司业[3],三年复召为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4],未任去世。
著作
- 《讷溪文集》二十七卷
- 《讷斋文录》
家族
曾祖周德夫。祖父周全。父周本秀,字宗实,号西畴,母刘氏(?-1547年)。弟周忭、周恪。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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