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行廠

明朝曾短暫存在的特務機關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內行廠又稱內廠內辦事廠明朝廠衛之一,設立於正德三年(1508年)[1],正德五年(1510年)裁撤[2][3]

歷史沿革

明武宗正德初年宦官劉瑾北京榮府舊倉地設立內辦事廠,也就是四司之一的惜薪司,偵緝範圍比錦衣衛東廠西廠三個特務機構還要大,除監察臣民外,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也在監察之列,比東、西廠尤為酷烈。[4]

據清修《明史》載,自內行廠立後,劉瑾一黨進一步掌控廠衛。劉瑾創下先例,規定罪行無論輕重都施行杖刑,之後犯人永遠發配邊疆,或枷項後流放。由於枷重達一百五十斤,受刑者數日便會身亡。其中尚寶司卿顧璿、副使姚祥工部侍郎張瑋與及御史王時中等皆受刑至瀕死後被貶往邊疆。[5]

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倒台被處死後,內行廠與西廠一同被裁撤。[2][3]據《明史》載,被內行廠抓捕的人往往因為律法中微小處而受酷刑[6];在劉瑾一黨掌控廠衛期間,官吏和軍民不按律法被殺的多至數千人。[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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