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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內湖公民會館)位於中華民國臺北市內湖區,1930年竣工,1999年6月29日經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是臺灣日治時期少數留存至今的庄役場建築物。[1]
清末,內湖庄屬淡水廳。1895年,臺灣進入日治時期。1898年,內湖庄屬臺北縣士林辨務署管轄,1899年10月,編制臺北縣水返腳(今汐止區)辨務署。1901年,地方官制改正,並實施警察統治權,廢止原辨務署而另設「支廳」,指派警部廳長管理,直轄於臺北廳。1920年7月廢「廳區」制,更改地方制度為「州、郡、市、街、庄」制,並為法人,此時隸屬臺北州七星郡。10月,將內湖、南港兩區併為「內湖庄」。
「役場」即今「公所」之意。1916年2月23日,臺灣總督府臺北廳廳長加福豐次主持內湖庄地方役場落成(位於今內湖派出所),此為「第一代」庄役場辦公廳舍。1930年,內湖庄役場會議室竣工。
1937年12月6日,「第二代」廳舍啟用(位於今湖濱里辦公處,已拆毀),與庄役場會議室相鄰。此時,內湖庄境內交通是以第二代內湖庄役場為中心,向外擴張為放射狀路網,依此規劃可見此區在當時即為行政樞紐地帶。[2]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於1930年竣工。1945年,國民政府遷臺,臺北縣政府將會議室易名為「內湖鄉中山堂」,成為地方慶祝與活動之場所。1968年,內湖改隸台北市,中山堂再更名為「內湖區公所禮堂」。1983年,內湖區公所遷移,原禮堂則改稱「內湖區民活動中心」至今。
建築本體為加強磚造,外貼馬賽克與陶土面磚,並以洗石子裝飾。平面配置為長方形,原設三向入口。正立面山牆由下往上水平遞減,有仿牛眼窗三孔,窗邊布滿直條狀裝飾,搭配勳章圖案,另雨庇、柱腳造型亦細緻優美。由此特色可知為1930年代盛行之「藝術裝飾式樣」(Art Deco)建築。室內面積67坪,約可容納200人,建築內部採用大跨距屋架,提供寬敞空間。[3]
內湖庄役場會議室已指定為直轄市定古蹟[4],現已活化利用為內湖公民會館與戶外開放空間。然基地兩側新建之住宅大廈遮蔽,致使古蹟不易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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