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极殿大学士,嘉靖以前称謹身殿大學士,为明朝内阁大学士之一;清朝稱保和殿大學士。清朝為正一品衔。掌管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等职位[1]。
明朝初期,明太祖大興冤獄,誅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胡惟庸,罷中書省,廢除二千餘年來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親統六部[2]。但由於工作份量實在過於龐大,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並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之職[3]。之后明成祖靖難奪位後逐渐倚重内阁,内阁权力遂大[4]。
明仁宗即位后,升楊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仁宗始置,閣職漸崇[5]。
嘉靖时,謹身殿改为建极殿。
清朝改建极殿为保和殿。先后有额色黑、成克巩、李霨、魏裔介、杜立德、索额图、卫周祚、王熙、梁清标、吴琠、马齐、张廷玉、鄂尔泰、讷亲、傅恒等十五人担任保和殿大學士。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初四(1749年1月22日),定内阁大学士由四殿二阁(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改为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体仁阁),保和殿大學士的名号作为首席大学士的称号。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傅恒死后,一直到清朝灭亡,无人再担任保和殿大學士[6]。
《明史》(卷72):“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檢討吳伯宗為武英,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典籍吳沉為東閣。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余詮、張長年等為之,以輔導太子。秩皆正五品。二十八年敕諭群臣:「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立法至為詳善。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當是時,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奏啟,兼司平駁。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建文中,改大學士為學士。悉罷諸大學士,各設學士一人。又改謹身殿為正心殿,設正心殿學士。成祖即位,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閣臣之預務自此始。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
《明太祖實錄》卷239:「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明史》(卷172):“中極殿大學士,舊名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舊名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並正五品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諭,曰書,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進畫,以下之諸司。下之達上,曰題,曰奏,曰表,曰講章,曰書狀,曰文冊,曰揭帖,曰制對,曰露布,曰譯,皆審署申覆而修畫焉,平允乃行之。凡車駕郊祀、巡幸則扈從。禦經筵,則知經筵或同知經筵事。東宮出閣講讀,則領其事,敘其官,而授之職業。冠婚,則充賓贊及納征等使。修實錄、史志諸書,則充總裁官。春秋上丁釋奠先師,則攝行祭事。會試充考試官,殿試充讀卷官。進士題名,則大學士一人撰文,立石於太學。大典禮、大政事,九卿、科道官會議已定,則按典制,相機宜,裁量其可否,斟酌入告。頒詔則捧授禮部。會敕則稽其由狀以請。宗室請名、請封,諸臣請諡,並擬上。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
《明史》(卷72):“永樂二十二年八月,複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敕太師、英國公張輔,少師、吏部尚書蹇義,少傅、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戶部尚書夏原吉,各輟所領,侍左右,咨訪政事。公孤之官,幾於專授。逮義、原吉卒,士奇還領閣務。自此以後,公、孤但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而文臣無生加三公者,惟贈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楊廷和太傅,辭不受。其後文臣得加三公惟張居正,萬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師。”
《明史》(卷72):“仁宗以楊士奇、楊榮東宮舊臣,升士奇為禮部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仁宗始置,閣職漸崇。其後士奇、榮等皆遷尚書職,雖居內閣,官必以尚書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入內閣。自後,誥敕房、制敕房俱設中書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領,而閣權益重。世宗時,三殿成,改華蓋為中極,謹身為建極,閣銜因之。嘉靖以後,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清史稿》(卷114):“乾隆十三年,始定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員限,省中和殿,增體仁閣,以三殿、三閣為定制,唯保和殿不常置。嗣後授保和者止傅恆一人。凡遇歲時慶節朝會,漢員列滿員下。自光緒間李鴻章系文華殿銜,而寶鋆時系武英殿,班轉居其右。五十八年,停兼尚書銜。宣統三年,改組內閣,別令大學士序次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