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等爵,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重要爵位制度,起源於戰國時期的秦國,西漢時中下層爵位的性質由軍功爵轉化為普通的吏民爵,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一般認為,二十等爵起設自秦國的商鞅变法,以賞軍功,共設二十级,每一級都有相應的經濟待遇。临战,斩敌首一级,則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1]。秦始皇時,改徹侯為列侯,內侯為倫侯[2],西漢時改回舊稱。據高敏,《秦漢史論集》中《秦的賜爵制度試探》,「中更」(更,音「郎」)[3]、「右更」出現於商鞅死後,「關内侯」出現於統一之前,「大上造」則出現在統一後。無爵者則稱為「士伍」,二十等爵以賞軍功為主,但也有例外,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
西漢時,可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继承了秦的爵位,二十等爵分為三個階層,高層為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中層為卿(十八級—十級),低層為五大夫(九級)以下[4]。二十等爵之上設有諸侯王。漢武帝時,因避諱改稱“徹侯”為“通侯”,後又稱“列侯”[5]。從西漢開始,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但爵不得超過公乘[6]。汉初朝廷赏赐爵位的同时根据爵位等级授予不同大小的田和宅[7]。
東漢時,列侯始分為縣侯、鄉侯、亭侯三等。漢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對二十等爵制進行了改革,將原來的十八級到十五級爵位分別改為名號侯、關中侯、關外侯、五大夫,以賞軍功。[8]
魏晉南朝承襲二十等爵制,皇帝經常對百姓進行賜爵。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設置五等爵,位於王爵之下,二十等爵之上。[9]
北魏孝文帝推行孝文漢化改革,在華北恢復了對百姓的賜爵制度[10]。北魏以後,賜爵制度漸衰,唐朝時已稱之為“古爵”[11][12],北宋以後徹底消失。
爵級 |
秦爵名 |
漢爵名[13] |
漢初受田[14] |
漢初受宅基地[15] |
漢末魏晉南朝爵名[8] |
北朝隋唐宋爵名[10][16]
|
一級 |
公士 |
公士 |
1.5頃 |
1.5宅 |
公士 |
公士
|
二級 |
上造 |
上造 |
2頃 |
2宅 |
上造 |
上造
|
三級 |
簪裊 |
簪裊 |
3頃 |
3宅 |
簪裊 |
待考
|
四級 |
不更 |
不更 |
4頃 |
4宅 |
不更 |
待考
|
五級 |
大夫 |
大夫 |
5頃 |
5宅 |
大夫 |
待考
|
六級 |
官大夫 |
官大夫 |
7頃 |
7宅 |
官大夫 |
待考
|
七級 |
公大夫(七大夫) |
公大夫 |
9頃 |
9宅 |
公大夫 |
待考
|
八級 |
公乗 |
公乗 |
20頃 |
20宅 |
公乗 |
待考
|
九級 |
五大夫 |
五大夫 |
25頃 |
25宅 |
待考 |
待考
|
十級 |
左庶長 |
左庶長 |
74頃 |
74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一級 |
右庶長 |
右庶長 |
76頃 |
76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二級 |
左更 |
左更 |
78頃 |
78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三級 |
中更 |
中更 |
80頃 |
80宅 |
待考 |
待考
|
十四級 |
右更 |
右更 |
82頃 |
82宅 |
待考 |
待考
|
十五級 |
少上造 |
少上造 |
84頃 |
84宅 |
五大夫 |
無
|
十六級 |
大良造 |
大上造 |
86頃 |
86宅 |
關外侯 |
無
|
十七級 |
駟車庶長 |
駟車庶長 |
88頃 |
88宅 |
關中侯 |
無
|
十八級 |
大庶長 |
大庶長 |
90頃 |
90宅 |
名號侯 |
無
|
十九級 |
內侯→倫侯[2] |
關內侯 |
95頃 |
95宅 |
關內侯 |
無
|
二十級 |
徹侯(通侯)→列侯[2] |
通侯→列侯[5] |
無 |
105宅 |
列侯 |
無
|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後律》中有對二十等爵繼承法的詳細規定。[4]
徹侯(二十級)、關內侯(十九級)均原級世襲。徹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孺子子、良人子。關內侯的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
若死者屬於正常死亡,卿(十八級-十級)的後子均降襲為公乘,五大夫(九級)到簪裊(三級)均降兩級世襲,上造(二級)與公士(一級)不可世襲。第一到第三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嫡子、下妻子、偏妻子。若死者因公事而亡,其爵位則一律原級承襲,無爵者的繼承者為公士。第一到第十順位繼承人分別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妻、祖父、祖母、戶中同居者。
爵級[8][17] |
爵名 |
印 |
綬 |
冠
|
二十級 |
列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三梁冠
|
十九級 |
關內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八級 |
名號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七級 |
關中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六級 |
關外侯 |
銅印龜鈕 |
墨綬 |
進賢二梁冠
|
十五級 |
五大夫 |
銅印環鈕 |
墨綬 |
進賢二梁冠
|
爵級[18][19] |
爵名 |
印 |
綬 |
冠 |
服
|
二十級 |
列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三梁冠→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九級 |
關內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八級 |
名號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七級 |
關中侯 |
金印龜鈕 |
紫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十六級 |
關外侯 |
銀印珪鈕 |
青綬 |
進賢二梁冠 |
朝服
|
在位皇帝(王)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秦王政 |
四年(前243年) |
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20]
|
九年(前238年) |
戰咸陽,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20] 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20]
|
十二年(前235年) |
文信侯不韋死,竊葬。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20]
|
秦始皇 |
二十七年(前220年) |
是歲,賜爵一級。[20]
|
三十五年(前212年) |
因徙三萬家麗邑,五萬家雲陽,皆復不事十歲。[20] 益发谪徙边。[20]〈【集解】徐廣曰:「表云徙於北河、榆中,耐徙三處。拜爵一級。」〉[21]
|
三十六年(前211年) |
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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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高帝 |
二年二月五日(前205年3月4日) |
施恩德,賜民爵[22]
|
五年五月(前202年) |
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23]
|
十二年二月(前195年) |
燕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23]
|
漢惠帝 |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前195年6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24]
|
元年十二月(前194年) |
賜民爵,戶一級[24]
|
五年九月(前189年) |
賜民爵,戶一級[24]
|
漢前少帝 |
元年二月(前187年) |
賜民爵,戶一級[25]
|
漢後少帝 |
八年春(前180年) |
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25]
|
漢文帝 |
八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前180年11月14日)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26]
|
元年正月(前179年) |
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26]
|
漢景帝 |
元年四月(前156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三年六月(前154年) |
賜民爵一級[27]
|
四年六月(前153年) |
賜民爵一級[27]
|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前150年6月18日) |
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
中元年四月(前149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中五年六月(前145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7]
|
後元年三月(前143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27]
|
後三年正月(前141年) |
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27]
|
漢武帝 |
建元元年二月(前140年) |
赦天下,賜民爵一級[28]
|
元光元年四月(前134年) |
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28]
|
元狩元年四月二十一日(前122年6月1日) |
立皇太子,賜中二千石爵右庶長,民為父後者一級[28]
|
元鼎四年十月(前114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
元封元年四月七日(前110年5月5日)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28]
|
漢昭帝 |
始元五年六月(前82年) |
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29]
|
元鳳四年正月二日(前77年2月25日) |
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29]
|
漢宣帝 |
本始元年五月(前73年) |
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30]
|
本始二年五月(前7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0]
|
地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前67年5月24日) |
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30]
|
元康元年三月(前65年) |
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三老、孝弟力田帛[30]
|
元康二年三月(前64年) |
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元康三年春(前63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元康四年三月(前62年) |
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鰥寡孤獨各一匹[30]
|
神爵元年三月(前61年) |
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神爵四年二月(前58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神爵四年四月(前58年) |
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30]
|
五鳳元年正月(前57年) |
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30]
|
五鳳三年三月(前5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甘露二年正月(前52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0]
|
甘露三年二月(前51年) |
賜民爵二級[30]
|
漢元帝 |
初元二年正月(前47年) |
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31]
|
初元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前47年6月17日) |
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31]
|
初元四年三月(前45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年帛[31]
|
永光元年正月(前43年)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高年帛[31]
|
永光元年三月(前43年) |
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為父後者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1]
|
永光二年二月(前42年) |
其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31]
|
建昭五年三月(前34年) |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31]
|
竟寧元年正月(前33年) |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31]
|
漢成帝 |
建始三年三月(前30年) |
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
河平元年三月(前28年) |
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32]
|
河平四年正月(前25年) |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32]
|
鴻嘉元年二月(前20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32]
|
永始四年正月(前13年) |
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32]
|
綏和元年二月九日(前8年3月20日) |
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32]
|
漢哀帝 |
綏和二年四月八日(前7年5月7日) |
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33]
|
建平四年五月(前3年) |
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33]
|
漢平帝 |
元始元年正月(1年) |
賜天下民爵一級[34]
|
元始四年二月七日(4年3月14日) |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34]
|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王莽 |
始建國元年正月一日(9年1月15日) |
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35]
|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漢光武帝 |
建武三年閏正月二十二日(27年3月16日) |
賜天下長子當為父後者爵,人一級[36]
|
建武二十九年二月四日(53年3月10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7]
|
建武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五日(55年7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六斛[37]
|
漢明帝 |
建武中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57年6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粟,人十斛[6]
|
永平三年二月十九日(60年4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6]
|
永平十三年五月十日(70年6月5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永平十五年四月五日(72年5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三級;令天下大酺五日[6]
|
永平十七年五月五日(74年6月1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永平十八年四月十一日(75年5月13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6]
|
漢章帝 |
永平十八年十月二日(75年10月28日) |
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8]
|
建初三年三月二日(78年4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
建初四年四月四日(79年5月2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人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8]
|
元和二年五月三十日(85年7月8日) |
賜天下吏爵,人三級;高年、鰥、寡、孤、獨帛,人一匹[38]
|
元和二年九月十六日(85年10月20日) |
加賜男子爵,人二級[38]
|
漢和帝 |
永元三年正月十九日(91年2月23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39]
|
永元八年二月十九日(96年3月2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39]
|
永元十二年三月十四日(100年4月9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
元興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06年2月12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39]
|
漢安帝 |
永初三年正月九日(109年2月25日) |
賜男子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爵,人二級,流民欲占者人一級[40]
|
永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112年7月5日) |
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一切復秩還贖,賜爵各有差[40]
|
永初七年八月二日(113年8月29日) |
賜民爵[40]
|
元初元年正月二日(114年2月23日) |
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穀,人三斛;貞婦帛,人一匹[40]
|
永宁元年四月十一日(120年5月24日) |
賜民爵及布粟各有差[40]
|
延光元年三月二日(122年4月24日) |
賜民爵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加賜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貞婦帛,人二匹[40]
|
延光三年二月二十五日(124年3月26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40]
|
漢順帝 |
永建元年正月二日(126年2月10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流民欲自占者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1]
|
永建四年正月十一日(129年2月16日) |
賜男子爵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為父後、三老、孝悌、力田人二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帛,人一匹[41]
|
陽嘉元年正月二十八日(132年3月1日) |
賜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著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41]
|
永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39年6月6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建康元年四月十五日(144年6月2日) |
賜人爵各有差[41]
|
漢質帝 |
永嘉元年二月二十四日(145年4月2日) |
賜人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本初元年六月三日(146年6月28日) |
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41]
|
漢桓帝 |
建和元年正月八日(147年2月24日) |
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𤸇、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42]
|
漢靈帝 |
建宁元年二月二十三日(168年3月18日) |
賜民爵及帛各有差[43]
|
漢獻帝 |
建安二十年正月十八日(215年3月6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一級,孝悌、力田二級[44]
|
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
魏文帝 |
黃初元年十一月一日(220年12月13日) |
賜男子爵人一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二級[45]
|
黃初三年九月九日(222年10月31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篤癃及貧不能自存者賜穀[45]
|
魏明帝 |
太和元年十一月(227年)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6]
|
青龍元年二月六日(233年3月4日) |
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46]
|
景初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239年2月15日) |
立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穀[46]
|
魏元帝 |
景元元年六月二日(260年6月27日) |
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穀[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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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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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 |
泰始元年十二月十七日(266年2月8日) |
賜天下爵,人五級[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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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安帝 |
義熙元年正月十六日(405年3月3日) |
賜百姓爵二級,鰥寡孤獨穀人五斛,大酺五日[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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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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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帝 |
永初元年六月十四日(420年7月11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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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帝 |
元嘉十七年十月三日(440年11月14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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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孝武帝 |
元嘉三十年四月二十七日(453年5月2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等,從軍者二等[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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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建元年正月二十八日(454年3月14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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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建元年七月二十一日(454年8月31日) |
大赦天下,文武賜爵一級[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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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二年正月十七日(458年2月17日) |
吏身可賜爵一級,軍戶免為平民[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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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年正月十二日(460年2月20日) |
孝悌義順,賜爵一級;孤老貧疾,人穀十斛[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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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六年正月十日(462年2月25日) |
大赦天下,孝子、順孫、義夫、悌弟,賜爵一級;慈姑、節婦及孤老、六疾,賜帛五匹,穀十斛[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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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七年二月十七日(463年3月23日) |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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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前廢帝 |
景和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65年12月22日)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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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帝 |
泰始元年十二月七日(466年1月10日) |
賜民爵二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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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二年九月九日(466年10月4日) |
大赦天下,賜民爵一級[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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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469年2月20日) |
大赦天下,賜力田爵一級[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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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後廢帝 |
元徽二年十一月十九日(474年12月14日) |
賜民男子爵一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者爵二級[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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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徽四年正月九日(476年2月20日) |
賜力田爵一級;貸貧民糧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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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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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高帝 |
建元元年四月二十三日(479年5月30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進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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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武帝 |
永明四年閏正月十五日(486年3月7日) |
孝悌力田,詳授爵位;孤老貧窮,賜穀十石[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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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十一年四月十四日(493年5月16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粟帛各有差[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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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明帝 |
建武元年十一月十八日(494年12月31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從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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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武三年閏十二月二十日(497年2月8日) |
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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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東昏侯 |
永元元年四月二十四日(499年5月20日) |
立皇太子誦,大赦,賜民為父後爵一級[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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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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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 |
天監元年四月八日(502年5月2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加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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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監十三年二月八日(514年3月21日) |
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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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監十四年正月一日(515年2月2日) |
皇太子冠,赦天下,賜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以下班賚各有差,停遠近上慶禮[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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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監十八年正月十一日(519年2月27日) |
輿駕親祠南郊,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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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元年正月一日(520年2月6日) |
大赦天下,賜文武勞位,孝悌力田爵一級,尤貧之家,勿收常調,鰥寡孤獨,並加贍卹[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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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四年二月十八日(523年3月2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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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元年正月一日(527年2月19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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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通元年正月九日(529年2月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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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通三年正月十日(531年2月14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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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通三年七月七日(531年8月7日) |
立晉安王綱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為父後者及出處忠孝文武清勤,並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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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通五年正月二日(533年2月13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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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通六年二月十日(534年3月12日) |
輿駕親耕籍田,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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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三年正月五日(537年2月2日) |
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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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五年正月十七日(539年2月22日) |
輿駕親祠南郊,詔孝悌力田及州閭鄉黨稱為善人者,各賜爵一級,並勒屬所以時騰上[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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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同元年四月十四日(546年5月31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賚宿衛文武各有差[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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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547年3月2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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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清元年四月二十一日(547年5月27日) |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在朝群臣宿衛文武並加頒賚[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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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元帝 |
承聖元年十一月十二日(552年12月15日) |
孝子義孫,可悉賜爵[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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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敬帝 |
太平元年九月二十五日(555年10月27日) |
大赦,孝悌力田賜爵一級,殊才異行所在奏聞,饑難流移勒歸本土[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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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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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武帝 |
永定元年十月十日(557年11月18日) |
賜民爵二級,文武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逋租宿債,皆勿復收[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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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帝 |
永定三年六月二十一日(559年8月11日) |
文武內外,量加爵敘;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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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元年正月一日(560年2月14日) |
鰥寡孤獨不能自存立者,賜穀人五斛;孝悌力田殊行異等,加爵一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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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元年正月九日(560年2月22日) |
賜民爵一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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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三年正月十日(562年2月1日) |
普賜民爵一級;其孝悌力田,別加一等[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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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三年七月二十一日(562年9月7日) |
皇太子納妃王氏,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二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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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嘉六年正月十一日(565年2月28日) |
皇太子加元服,王公以下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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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元年四月九日(566年5月15日) |
皇孫至澤生,在位文武賜絹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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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廢帝 |
光大元年正月三日(567年1月30日) |
孝悌力田賜爵一級[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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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元年七月十日(567年8月31日) |
立皇子至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卿士已下賚帛各有差[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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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帝 |
太建元年正月四日(569年2月7日) |
大赦天下;在位文武賜位一階;孝悌力田及為父後者賜爵一級;異等殊才,並加策序;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賜穀五斛[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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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建五年三月二十三日(573年5月12日) |
皇孫胤生,內外文武賜帛各有差,為父後者爵一級[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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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建十年四月十三日(578年5月7日) |
應在軍者可並賜爵二級,并加賚卹,付選即便量處[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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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後主 |
太建十四年正月十三日(582年2月22日) |
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為父後者,並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穀人五斛、帛二匹[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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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建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582年6月1日) |
立皇子永康公胤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王公已下賚帛各有差[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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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德二年七月二十二日(584年9月4日) |
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賜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為父後者各賜一級,鰥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穀五斛[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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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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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曜 |
光初五年(322年) |
大赦天下殊死已下,賜民爵二級,孤老貧病不能自存者帛各有差[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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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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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宣昭帝 |
永興二年(358年) |
賜為父後者爵一級,鰥寡高年穀帛有差,丐所過田租之半[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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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十二年(376年) |
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孝悌力田爵二級,孤寡高年穀帛有差,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三日[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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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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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桓帝 |
弘始四年(402年) |
立皇子泓為皇太子,大赦天下,賜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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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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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獻武帝 |
建平六年(405年) |
立超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子為父後者人爵二級[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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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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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帝 |
太和十七年七月五日(493年8月3日) |
以皇太子立,詔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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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七年八月二十四日(493年9月21日) |
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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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七年九月二十日(493年10月17日) |
洛、懷、并、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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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493年11月13日) |
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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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八年正月十七日(494年2月9日) |
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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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八年十一月一日(494年12月14日) |
冀、定二州民:百年以上假以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孝義廉貞、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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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95年2月8日) |
郢豫二州之民:百齡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鰥老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緣路之民復田租一歲;孝悌廉義、文武應求具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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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九年四月十三日(495年5月23日) |
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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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495年6月2日) |
賜兗州民爵及粟帛如徐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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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九年六月十五日(495年7月23日) |
濟州、東郡、滎陽及河南諸縣車駕所經者,百年以上賜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賜以穀帛;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具以名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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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十九年十月九日(495年11月12日) |
民百年以上假郡守,九十以上假縣令,八十以上賜爵三級,七十以上賜爵二級;孤老痼疾不能自存者,賜以穀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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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八日(497年2月26日) |
立皇子恪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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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497年5月15日) |
汾州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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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二十一年五月四日(497年6月20日) |
雍州庶老以年各減一等,七十以上賜爵三級;其營船之夫,賜爵一級;孤寡鰥貧、窮痾廢疾,各賜帛二匹,穀五斛;其孝友德義、文學才幹,悉仰貢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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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宣武帝 |
延昌元年十一月十日(512年12月5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廉夫、節婦旌表門閭,量給粟帛[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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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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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文宣帝 |
天保元年五月十日(550年6月11日) |
百官進階,男子賜爵,鰥寡六疾義夫節婦旌賞各有差[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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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孝昭帝 |
皇建元年十一月四日(560年12月8日) |
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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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武成帝 |
太宁二年正月十六日(562年3月8日) |
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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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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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恭帝 |
義寧元年十一月十五日(617年12月21日) |
复天下勿出今年租赋,赐民子孙承後者爵一级[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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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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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祖 |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日(618年6月21日) |
官人百姓,賜爵一級[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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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 |
乾封元年正月十日(666年2月22日) |
天下百姓年二十一已上八十以下,赐古爵一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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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中宗 |
神龙元年九月五日(705年10月1日) |
天下百姓为父後者,各赐古爵一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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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 |
天寶八载闰六月五日(749年7月27日) |
天下百姓丈夫户头者,宜各赐爵一级;天下侍老,并量赐爵一级[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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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 |
大曆元年六月一日(779年7月22日) |
百姓為戶者,賜古爵一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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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
賜爵時間 |
賜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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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 |
端拱元年正月十七日(988年2月12日) |
民年七十以上賜爵一級[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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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拱元年閏五月十日(988年7月1日) |
賜諸州高年爵公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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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五年正月二十一日(994年3月11日) |
諸州能出粟貸饑民者賜爵[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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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 |
咸平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003年2月1日) |
賜京城百歲老人祝道嵓爵一級[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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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三年閏二月十八日(1010年4月11日) |
赤縣父老本府宴犒,年九十者授攝官,賜粟帛終身;八十者爵一級[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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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書 境內第十九》:“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
里耶秦简8-455号木方:“内侯为伦侯,彻侯为列侯。”
《二年律令·置後律》:“疾死置後者,徹侯後子為徹侯,其毋適子,以孺子、良人子。關內侯後子為關內侯,卿後子為公乘,五大夫後子為公大夫,公乘後子為官大夫,公大夫後子為大夫,官大夫後子為不更,大夫後子為簪裊,不更後子為上造,簪裊後子為公士。其毋適子,以下妻子、偏妻子……為縣官有為也,以其故死若傷二旬中死,皆為死事者,令子男襲其爵。毋爵者,其後為公士。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產,毋男同產以女同產,毋女同產以妻。諸死事當置後,毋父母、妻子、同產者以大父,毋大父以大母與同居數者。”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子。”
《二年律令·户律》:关内侯(田)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五(伍)、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
《三國志 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冬十月,始置名號侯至五大夫,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以賞軍功。”裴註:“魏書曰:置名號侯爵十八級,關中侯爵十七級,皆金印紫綬;又置關外侯十六級,銅印龜紐墨綬;五大夫十五級,銅印環紐,亦墨綬,皆不食租,與舊列侯關內侯凡六等。”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晉文帝為晉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萬戶,制度如魏諸王。其餘縣公邑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
《漢書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二年律令·戶律》:“關內侯九十五頃。大庶長八十頃,駟車庶長八十八頃,大良造八十六頃,少上造八十四頃,右更八十二頃,中更八十頃,左更七十八頃,右庶長七十六頃,左庶長七十四頃。五大夫廿五頃,公乘廿頃,公大夫九頃,官大夫七頃,大夫五頃。不更四頃,簪三頃,上造二頃,公士壹頃半。”
《二年律令·戶律》:“宅之大,方卅步。壹徹侯受百五宅,關內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良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三宅,上造二宅,公士壹宅半。公卒、士五、庶人壹宅。司寇、隱官半宅。欲為戶者,許之。”
《晉書 卷二十五 志第十五》:“縣侯、鄉亭侯,則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書,關中內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則冠兩梁。”
《宋書 卷十八 志第八》:“縣、鄉、亭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三梁冠……關內、關中、名號侯,金印,紫綬。朝服,進賢兩梁冠……關外侯,銀印,青綬。朝服,進賢兩梁冠。”
《隋書 卷十一 志第六》載梁陳之制:“縣、鄉、亭、關內、關中及名號侯,金印龜鈕,紫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關內、關中及名號侯則珪鈕。關外侯,銀印珪鈕,青綬,朝服,進賢二梁冠,獸頭鞶,腰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