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議是在議事規則當中將議案帶入大會的動議,一般分為一般主動議與特別主動議;在優先順序上的位階最低,只有在場沒有其他議案時才能提出。所有的附屬動議可用於它。它在場時也可以提出其他偶發動議或特權動議。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2年3月21日)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2年3月21日) 此條目需要精通或熟悉相关主题的编者参与及协助编辑。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