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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又稱憲兵違法搜索案[1]、憲兵搜索案[2],是指發生於2016年2月19日,中華民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臺北憲兵隊扣押民眾所持臺灣戒嚴時期文獻的事件,軍方稱為「民人於網路涉嫌販賣民國50、60年代的文件案」[3],此案中憲兵涉嫌違法調查、違法搜索、違法蒐證與押人取供,導致輿論與國會譁然,引發了臺灣白色恐怖再現的爭議。[4]
2015年9月,魏姓民人(軍方稱一般民眾為「民人」)透過Yahoo!奇摩拍賣[5],購得三份疑似涉及臺灣白色恐怖時期行動的戒嚴時期文獻,之後欲進行轉賣[6]。三份文件包括「胡家佑檢舉郗安鈞案」、「黃興邦檢舉劉謀修案」、「林隆武台獨活動案」[7]。2016年2月19日,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獲悉網路有人販賣「機密文件」[8],立即指揮臺北憲兵隊展開調查;憲兵在無任何檢察官指揮之下,透過魏的普洱茶網路拍賣網頁取得聯絡。憲兵佯稱要買普洱茶,並與魏約在臺北捷運蘆洲站面交。憲兵出動約十人,其中數人向魏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將魏押上廂型車,並要求魏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還將魏的摩托車扣押,由憲兵將之駛至魏的住宅。憲兵至魏的住宅調查與錄影蒐證,取得了文獻。之後,魏被憲兵帶往憲兵隊夜間偵訊,憲兵並以贓物罪與妨害秘密罪開立收據,將文獻扣押處理。3月1日,軍方又約魏前往超商,軍方拿出新臺幣15,000元,要求魏簽立切結書,不再追究軍方的任何責任,但魏婉拒。3月5日,魏的親人在批踢踢網站發文,表示心生畏懼,此一事件因而被揭露。[9][10][11]
2016年3月11日,中華民國國防部公布行政調查結果及懲處名單,共十四名軍官遭到記過、申誡等處分,其中包含國防部政戰局局長聞振國中將、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少將等三位將領,以及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義上校等十位校級軍官與一名上尉[33]。然而同年5月2日,臺北地檢署以受害人自願簽下搜索同意書為由,將12名被告予以不起訴處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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