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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英語: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CIRC),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机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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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
中央纪委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 |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 |
邮政编码 | 100140 |
對外官網 | www.circ.gov.cn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 |
成立时间 | 1998年11月8日 |
撤销时间 | 2018年11月26日 |
接替者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过去,保险业由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管理司保险处负责监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机构调整,于当年7月设立保险司负责监管保险业。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设立保险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备专职保险监管人员。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1]。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3][4]
2018年11月26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发布通知,注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事业单位登记[5]。
中国保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1]。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派出机构统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某地监管局”,简称“某地保监局”。例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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