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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就广西武斗问题的一个布告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七·三布告》,是指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就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武斗问题发布的布告。布告本身旨在制止当时广西两派文革组织的武斗事件,但最终作为“联指”攻击“四·二二”等组织的依据。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七·三布告》被原则性否定。
1967年1月24日,广西军区遵照《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介入地方三支两军工作。3月6日,广西“造反大军临时服务委员会”、解放军驻桂干部、“革命干部”三方共同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主任委员为广西军区司令员欧致富,副主任委员为贺希明等8人。3月18日,广州军区副政委陈发洪率工作组到广西军区为韦国清做工作。一部分干部群众表示支持韦国清,一部分干部群众表示反对,从而区党委领导内部出现分歧,并逐步形成对立的两大派群众组织[1]。
4月22日,支持“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的群众集会,成立“广西‘四·二二’行动指挥部”,支持原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伍晋南、安平生。5月25日,支持原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韦国清的群众形成“五·二五革命行动指挥部”,之后改名为“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两派斗争日趋激烈,并不断发生武斗。中共中央居中调停,要求双方检讨。并于1967年11月18日,发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广西问题的决定》,同意广西地区两派派代表赴北京签订《广西两派促进革命大联合的十条协议》、《关于立即停止武斗的协议》和《关于全面上缴枪支弹药的七点协议》(但协议均未能实现)。并决定建立由韦国清、欧致富、魏佑铸、孙凤章、焦洪光、郝忠云、王斌、伍晋南、安平生以及其他代表参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2]。
1968年4月,桂林市革命委员会成立,由于职能权力分配不均衡,两派力量斗争再次加剧,并发生大规模武斗[3]。1968年五六月期间,武斗地区在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开始不断扩大,两派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铁路交通破坏事端。5月3日,广西“四·二二”所属团体组织抢夺了驻地6936部队二营的武器。6936部队一营奉命前去制止这一行动,广西“联指”总指挥部得知“四·二二”组织抢枪的事件后,立即沿途设伏,袭击解放军夺取枪支弹药[4]。5月5日晚12时至次日凌晨4时,广西联指总指挥部组织了3800多人,出动45辆汽车、一列火车客车,抢夺位于南宁市长岗岭的武器装备,共抢走各种枪支7044支,其中轻机枪479挺、高射机枪48挺、炮弹60发、子弹120万发、望远镜50个。自治区革委会筹备小组、广西军区向中央汇报此事。5月6日,周恩来以中央军委名义命令,抢走武器弹药限24小时内交回。7日、8日,周恩来再次发电要限期抢回[5]。
然而,5月10日,柳州联指又抢走驻军部队各种枪支316支,子弹1万多发,六零式迫击炮2门,四〇二火箭筒2具,并打伤干部战士47人[6]。21日,柳州市另一派组织“四二二”以对付柳州“联指”武装围剿为名,组织几千人到柳州火车站抢走援越弹药11888箱[7],共计子弹1700万发,以“李向阳”之名,给押车的解放军留下了“收条”[8]。6月4日,广西“联指”所属组织3500人第二次到广西军区军械库抢夺武器,共抢去各种枪支1859支,六零炮8门,子弹约100多万发[9]。
与此同时,1968年4月,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根据广西军区、广西革筹小组的报告,内定“4·22”是反动组织,将对立的两派设立据点、武斗、杀人、抢夺武器、阻断铁路交通等罪名,都加在“4·22”一派的头上。恰逢当时3月16日,广州军区空军在广西打下一架美军U-2侦察机。林彪要接见有功人员,由广西军区副司令员焦红光带队赴京,事先区革筹小组负责人韦国清亲自授意整理了的“4·22”的材料,报给林彪[10]。之后经毛泽东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文化革命小组联名于7月3日发布布告[11]。
一,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首先撤离铁路交通线上的各据点。
二,无条件地迅速恢复柳州铁路局全线的铁路交通运输,停止一切干扰和串联,保证运输畅通。 三,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援越物资。 四,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 五,一切外地人员和倒流城市的下乡上山青年,应立即返回本地区,本单位。 六,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 |
《七·三布告》,对于缓解混乱局势有所好转[16]。但贯彻过程中,受到了派性的严重扰乱,中共中央在7月24日又发布《七·二四布告》。7月30日,广州地区30万人举行贯彻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的誓师大会[17]。7月28日至8月14日,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精神,深入开展对敌斗争的决议》[18]。
在广西当地,《七·三布告》颁布后,由“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主导势力的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南宁市革委会,在7月8日在南宁市举行上千人大会,强调《七·三布告》是解决广西问题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并呼吁群众“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19]。7月9日,广西军区、自治区革筹小组又召开10万人参加的“坚决拥护贯彻捍卫《七·三布告》大会”,号召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严惩一小撮“现行反革命分子”,“为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扫清道路”[20]。《广西日报》连续发表9篇社论,宣传贯彻《七·三布告》[20]。7月31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出动部队和“联指”武装及一些县的民兵,攻打“四·二二”组织设在广西自治区展览馆的据点。8月2目,包围和进攻“四·二二”组织在南宁市解放路、新华街等据点,至8月8日战斗结束,造成严重伤亡,期间全市被打死群众827人[21][22]。解放路及其附近街巷有33条被烧;11744户职工和居民共40113人无家可归;5家国有工厂、45家手工业社、165间商店门市部、134间中小学教室、166艘船被烧毁[23]。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在南宁成立,大规模武斗得以制止,但有的基层地方仍存在并爆发滥杀无辜的事件[22]。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大量广西干部由于文革期间起家、上台,对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有很强抵触,有些人以《七·三布告》作为广西文革错误的挡箭牌[24]。1983年1月,中共中央批复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广西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统一思想。198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对自治区党委的领导班子作了重大调整,并要求广西把“处遗”工作放在首位,限期完成任务。4月11日,中共中央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派出由周一峰任组长,毛铎、王浩任副组长的工作组40人到广西指导处理遗留问题和调整各级领导班子[25]。1983年5月13日,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书记处作了《关于对“七三”布告重新认识及对外表态口径的请示》,包括“当时中央发布布告是为了防止大规模武斗,但布告本身确实存在错误,主要是把当时群众组织的一些严重错误行动,定为反革命事件,……调动了军队和武装民兵,镇压一部分群众,并导致大量乱杀人的后果[26]。”同年5月20日,中共中央批复,原则上同意自治区党委的意见,从而使广西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得以顺利进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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