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華民國/檔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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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兩次中斷 洪憲帝制 溥儀復辟 國祚並非未曾中斷 先辩论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以此为基础再来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谁是合法政权。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3:46 2006年2月8日 (UTC)
- 你所谓政府合法性的争论其实是意识形态的争论,讨论这个没有任何意义,美国人认为民选的政府是“合法”的,但请注意并非所有的人都认同美国的意识形态,如果非民选政府是非法的话,那么美国为什么要和一个“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并保持关系呢?
- 合法的政府首先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Hoohoog 08:21 2006年2月8日 (UTC)
- 即使按照中共自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那么“中共政府”和所谓“人民代表”手中的权力必需是得到人民的授权才行。可“中共政府”和所谓“人民代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吗?他们有人民选票来授权吗?既然“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中国人民”,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真正得到中国人民的选票上台的,那么哪怕有1000个其它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是不合法的政府,因为“其它国家”不是“中国人民”,无权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合法。--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9:52 2006年2月9日 (UTC)
- 人大代表都是所有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投票选举出来的。请你分清楚政党、国家、政府三者之间的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11:27 2006年2月9日 (UTC)
-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被“中共”建立的,建立的过程就是非法的,而不像美国一样在建立时通过民主协商和民主投票建立的国家,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是被中共控制的,无论“中共”还是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是非法的。中共宣称“中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而中国人民并没有授权中共领导,所以目前的中共政府的权利是非法的。“中共”目前的权力是非法的,“中国政府”得到的权力也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中国人民授权成立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非法的。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法律、国家体制、军队、警察等等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下的“政治结构”全部不是人民授权的,全部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一切的一切,全都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选票或其它方式的正式授权,全部是非法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整个就是个非法的“政治实体”,就是个非法的国家。中国的“人大代表”并不是由“真正”的选举产生的,这一点无论是中国的普通民众、国际社会还是“人大代表”本人都知道,你不要自欺欺人的说中国的“人大代表”是被“人民选出来的”。一个“不肯出卖国家利益给外国”的政权和一个“同意出卖大量国家利益给其它国家”的政权同时要求外国承认,很明显是“卖国政权”更容易得到其它国家承认,所以绝不能以“承认这个政权的国家的数量的多少”来衡量这个政权是否合法,只能以这个政权统治的人民是否在公开公开公平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情况下用选票承认了这个政权。 --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13:00 2006年2月9日 (UTC)
- 我不知道您说这么多和条目建设有什么关系。按照您如此高标准的合法性要求,中国上下五千年还没有合法政权呢。中华民国恐怕也最多在1996年大选的时候才建立了“合法”政权。您还是多把精力放在条目上,这些政治宣传到别的地方说去。 --鸟甲 04:29:45 2006年2月13日 (UTC)
- 我们现在谈论的“合法性”当然是现代社会的“合法性”,原始人时代甚至没有“法”这个概念,“合法性”更无从谈起。你不能以百或几千年前的标准衡量现在的政权。如果按现代“合法性”的标准,中国几千年内只有1996年直选后的“中华民国”是完全的合法政权,其它政权都是非法政权,谁当了“皇帝”、谁的枪多谁就说了算,“枪杆子里出政权”,而现代社会的“合法性”标准是“选票里出政权”,谁的选票多谁说了算。即使是1996年前的中华民国也比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性高的多。衡量“合法性”高低的标准就是“有多少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越多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这个政权就越合法,毕竟“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只有“村长”可以直选(还不是公开公开公平自由的选举),县长、市长、省长、国家主席全都不是人民授权的。而中华民国现在从村长、县长、市长、省长、总统的权力都是由人民的选票直接授权的,当然“中华民国”是“完全合法”的政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上到下的各级机构和组织完全是非法的。--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4:59 2006年2月13日 (UTC)
- 我不知道您说这么多和条目建设有什么关系。按照您如此高标准的合法性要求,中国上下五千年还没有合法政权呢。中华民国恐怕也最多在1996年大选的时候才建立了“合法”政权。您还是多把精力放在条目上,这些政治宣传到别的地方说去。 --鸟甲 04:29:45 2006年2月1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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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辩论什么是政权的合法性
见
中国人民在49年已经作出了选择,全中国选的是共产党,你们国民党只是被抛弃和遗忘的一群遗老遗少.--今宵多珍重 15:10 2006年4月22日 (UTC)
- 今宵多珍重: 1949年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吗?如果把胜王败寇的历史观视为人民的选择,那忽必烈的蒙古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灭掉宋朝也是人民的选择吗?皇太极的大辫子八旗军进入中原强迫人民剃发留辫子也是人民的选择吗?请不要忽略一个极为重要的事实,1947年民国行宪之后,原国民政府已经移交给民选的中华民国政府,而1948年全国普选立法委员恰恰才是人民对国会代表人选和对中国未来的真正选择,至于共产党借助苏俄的叛乱,不过就是中国几千年无数次历史轮回的重演罢了。如果说这是一个选择,那只能是上帝的选择,而不是人民的选择。 --User:Amphylite 05:07:26 2008年6月29日 (UTC)
- 我不想跟你辩论政治问题,我只想知道你讨论这个和条目有什么关系?你想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合法政权”??没门儿! --鸟甲 05:07:26 2006年2月13日 (UTC)
- 我只是想提醒某些人,不要因为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少就认为“中华民国”非法,不要在条目中用任何言论表明或暗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要知道,很多人会在条目上写上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之类的话,我的言论是提醒这些人。另外,你不是“不想和我辩论”,只是用现代社会的标准你辩论不过我。如果你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合法政权”,就先说你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如果你的标准是“谁的枪多谁说的算”,那么恭喜你:所有的强盗都是这个逻辑。“谁的枪多谁说的算”是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逻辑”,用这个逻辑建立的政权是地“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政权”。想想毛泽东那句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 你这么说我赞同,我反对在条目中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合法政权”,也反对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如果有人这么写,你尽管删除好了,我支持。 --鸟甲 05:45:33 2006年2月13日 (UTC)
- 我只是想提醒某些人,不要因为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少就认为“中华民国”非法,不要在条目中用任何言论表明或暗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要知道,很多人会在条目上写上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合法政府,而中华民国不是”之类的话,我的言论是提醒这些人。另外,你不是“不想和我辩论”,只是用现代社会的标准你辩论不过我。如果你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合法政权”,就先说你用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如果你的标准是“谁的枪多谁说的算”,那么恭喜你:所有的强盗都是这个逻辑。“谁的枪多谁说的算”是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逻辑”,用这个逻辑建立的政权是地“地地道道、百分之一万的强盗政权”。想想毛泽东那句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吧。--中国国民党精神党员 05:30 2006年2月13日 (UTC)
請問英國女王和日本天皇是否合法?--[龍兒]
中共不是大陸同胞投票選上去的,但國民黨確實是絕大多數人民人民"獨立自主"地趕出去的。中共中央的專政政策並不像有些同學想象得那麼壞,畢竟大陸在中共統治期間的發展程度要比蔣介石主政時要好,而且事實證明臺灣當今的民主也並未完全杜絕腐敗現象-陳水扁家族腐敗案算一個例子。而且毛澤東當政初期大陸的腐敗現象也很少(見劉青山,張子善案)我承認文革這件事給中國人民造成的損失實在很深重,但我覺得這並不等於整個中共一手策划了這場"文革秀",事實上,很多中共黨員都在文革中受到了衝擊,最典型的一個例子-鄧小平的兒子鄧樸方,受人逼迫跳樓導致半身不遂。中國官方的正式說法認為文革是「由毛澤東錯誤發動和領導、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由於毛澤東對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功績,使他的聲望達到高峰,成為不容置疑的偉大領袖。同時,他逐漸脫離實際和群眾,個人專斷,凌駕於黨之上,使黨和國家的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受到嚴重破壞。大家把帳全算在共產黨頭上恐怕有失中立。(僅代表個人觀點,歡迎指教)-龍兒
- 首先,針對您的文字內容:「大陸在中共統治期間的發展程度要比蔣介石主政時要好」?我想請問的是,蔣介石1928年北伐成功至1949年退出大陸,有哪幾年沒有內憂外患?內有中共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外有日本和蘇聯的侵略,蔣介石能有1928年~1937年十年訓政中國,史稱黃金十年的建設功績,這樣的執政能力會比中共差?
- 第二,文革是「由毛澤東錯誤發動和領導、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我想請問的是毛澤東是誰?不就是中共的神主牌嗎?如果是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有可能會出現這樣的災難嗎?如果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會搞出文革這樣的事嗎?就不說大躍進、人民公社、人為三年大飢荒等這類荒唐事了。親愛的龍兒,您要好好地想一想呀!--小億 15:16 2007年1月18日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他并不宣称自身是民主的.1949年后的共产党和1949年前的国民党其实是半斤八两,都不是民主的政权.至于合法性的问题,如果硬要说"民主的"才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台湾的人大代表"是不能代表台湾人民的.而中华民国也没有做到让其宣称的领土范围内居住的人民全部具有选举权.(从"匪区"来的,入岛都要受审查)充其量只是"部分合法"而已.Zhuhui 05:50 2007年1月30日 (UTC)
- 1947年之前的中華民國由國民黨一黨訓政,史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而1947年憲法頒佈後的中華民國不再由國民黨一黨訓政,此後的政府,必須叫中華民國政府,而不是叫國民政府,這個概念很重要。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由中共一黨專政,所以理論上和1947年之前的國民政府是比較相似的,什麼人民民主專政?其實就是一黨專政,我以為目前大陸的政府應該叫共產黨政府而不是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1947年的國民黨能放棄一黨的權力,而制定出一部沒有把國民黨一黨獨裁的說法寫入中華民國憲法中,是非常難得的,也為中華民國的永續存在,開創了正確的未來。而中共把自己一黨獨裁寫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中,就註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命運是專制的,而未來也必然面臨合法性的挑戰。小億 15:17 2007年3月19日 (UTC)
作為中國人,希望說句中肯的話,為國家統一盡一分力.全中國沒有選共產黨或國民黨的,只是兩個黨自己打來打去.合法與否,只是人的定義而已.有一定數目的人承認,就可稱之為合法,所以以合法性去討論某國號的存在與否,是沒有意義的.到現在,根據兩岸政府的憲法,中國,到底只有一個,政府則有兩個.中華民國政府,是應該被承認的.在兩岸互相平等的基礎上,才有討論的空間,相討合作及統一的事宜.Vincent Mango
- 話說只不過在1949年國民黨因為太鳥,不小心被打到台灣來了,只不過被打到台灣的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後來共匪又成立一個國家,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毛主席也承認說應該要直接叫中華民國,不該搞出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許就不會有兩個中國的爭議點,早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最主要的問題是在於爭中國的主權問題,這個在聯合國已經解決了,不就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我記得好像沒有說過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就連美國跟中國簽的三個公報也是很模糊的帶過去,我記得美國還幫台灣搞一個台灣關係法,話說10幾年前在李登輝當總統就很想把憲法的領土把現在中國國土的區域部份給刪掉,不過這樣講到是會扯到台獨問題,對岸的老共政府和美國都會靠被,話說回來台灣的網路上可是啥都可以說的,不像你們愛封鎖網頁封的很爽,一不小心就被封掉不能來維基百科,還真是可憐阿....還要靠一些鳥鳥的軟體突破限,不過我說真的台灣其實就是太自由了所以有些人就愛亂搞,所以中華民國事實上對中國大陸不是合法政府,但是在台灣是唯一合法政府,美日對中國有台灣的主權也只是保留態度,不過我說真的也許有一天會打來台灣也說不定,那這個條目就要來慢慢改了,最後一點對岸的共產黨政府有那麼好談判的話,當年的蔣介石就不會被打到台灣那麼慘了,但是還有一堆外在因素在,本身國民黨就很腐敗了.—Irwin 23:05 2007年4月12日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話中華民國係"非法政權",中華民國當然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係"非法政權"。因為他們是對立的......我看到上方有位人兄用武力建立的政權是不合法的,那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你說的"非法政權"。當一個政權的衰落,新政權就會出現,這個是中國5千年的傳統,中華民國不夠中華人民共和國打,這個是事實......現在就算美國都要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守一個中國的原則,只得25個國家丞認國民政府。合法性?去那些國家說吧! oiu123456上 2007年5月26日 (六) 12:45 (UTC)
我覺得討論誰合法誰不合法,我想請問那個"法"的標準在哪?不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他們都是合法的的政權,為什麼?因為他們都有自己的主權,領土,人民.只差有多少國家承認罷了!當然在這版面我看到各位大大為了自己的言論爭的面紅耳刺,何苦呢!(以下有主觀的色彩!)我很想問那些自以為台灣是他們的"大陸人"請問:你們有管轄到這邊嗎?請問:你們的戰機能開來這邊嘛?請問:你們說你們是崛起中的大國,可是你們真的崛起了嗎?(請用心思考這個問題!)當然我也想問我們台灣人我們痛恨的是"大陸人"還是"中國的政權"還是那些帶有意識形態的"大陸人"(所謂的意識形態是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或者對台灣帶有輕視的),我希望台灣人不要妄自菲薄,對於在夾縫中生存的國家,我們更應該團結度過這時期(不管多久堅持下去就是你們的),長期的分治已經帶來了不少的敵意,這對華人的團結是不利的(我想美國等強權會希望我們是分裂的)但是我還是不想被中共統治(畢竟在民主的環境長大),也不想一國兩制(看看香港就知道了),我有一個夢想,我想看到一個強而盛的中華民族,不驕傲能謙遜,扶持弱勢民族,為世界每個人每個國家爭取他應有的權利,我知道或許太過理想,但起碼是一個團結的民族. (以下是本人長久對現實的不滿)乾脆中國和台灣打起來,到時候就知道鹿死誰手了啦!就不要到最後台灣還贏勒!看著吧!驕傲自大的莎文...(消音)無名小卒 2007年7月20日 (五) 01:45 (UTC)
大家別吵了,我是中國大陸的。我支持中華民國政府統一大陸。中國共產黨破壞中國文化,不是中國人的政府。
對上面認爲臺灣是一個國家並且支持大陸與臺灣發上戰爭的同胞,你認爲臺灣是一個國家我沒有辦法説服你,我們接受的教育不一樣。不過一定要說意識形態的話,臺灣是一個國家這種觀點按你的定義何嘗又不是一種意識形態呢?
再説戰爭,我怎麽都想不明白爲什麽臺灣人會認爲在戰爭中臺灣會是勝利的一方?你有一點軍事常識麽?大陸說不會動用核武器,其實大陸根本不需要動用核武器,導彈就夠了。導彈攻擊足以覆蓋你們整個臺灣省,只需要兩天的時間大概臺灣一切電力設施都煙消雲散了。除非美國介入,否則臺灣根本就是不堪一擊,要不然你們的那幾位領導人爲什麽還不敢宣佈獨立? 再説美國,它的介入只會使事情更糟糕。在這裡我要再一次強調教育問題。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就是:臺灣是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根是不是共產黨統治沒有任何關係,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我非常討厭共產黨,但這並不能改變我認同臺灣是中國一部分這一原則。我想這種觀點是大陸絕大多數人的看法,所以台海戰爭一旦爆發,沒有人會怨懟中共政府。而如果美國介入,只會是中國大陸人民更加堅定戰爭到底的看法。美國想不想承擔這種瘋狂的反擊?我想美國會做出一個理智的決定。
你的很多觀點太偏激了,香港怎麽了?香港因爲回歸祖國才逃過了97亞洲金融風暴。的確,共產黨是個強勢政府,我反感強勢政府、我贊成三權分立、我擁護自由民主,這些都足以讓我鄙視厭惡反對共產黨,但是在97金融風暴這一事件面前,香港政府應該感激共產黨的介入,這在邏輯上才是嚴密的。
有的時候我對華人很絕望,不要說什麽美國希望分裂華人,華人從來沒有團結過。華人最善於内斗。(當然我並不是說台獨)在希望看到一個強而盛的中華民族這一點上,我想我們的觀點是一致的。總的來說,我欣賞中華民囯所堅持的觀點,真的wish當年勝利的是國民黨……可是只是wish而已……Jala 2007年7月24日 (二) 15:32 (UTC)
對於上上上面的那位同胞,我並沒有說支持戰爭阿!那只是長久對現實的不滿,還有那是國家組成的基本要素(是常識),我只是以這個要觀點切入來說明政權的合法性罷了,再說合"法"的標準在哪你知道嗎?何來意識型態的之說?再來下面的大大,你才要有一點軍事常識了,導彈覆蓋又怎樣,你還是得派軍隊來台佔領阿!再說台灣是沒有能力把那些導彈打下來嗎!依我的軍事常識台灣至少要倆個禮拜(至少)才能攻下,但我得承認台灣軍力是蠻脆弱的,既然很脆弱幹嘛不現在攻台阿,是因為等台灣宣佈獨立嗎?那是因為中共有所顧忌,你以為發動戰爭很簡單阿,至於是什麼顧忌我也無法依依說明,但是我敢說台海發動戰爭,美國絕對以"任何形式"來幫助台灣,但是它幫助台灣的原因很簡單,自己的私利,你有看過海權論吧!如果今天台灣被中共統一了,你想太平洋防線(日本 南韓 台灣 菲律賓 )不就多了一個破洞,那麼中共的海軍就不用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開什麼淺水挺去大平洋,(好像新聞有報)直接開航母去就好啦!告訴你吧這世界的每個政權都是為自己的私利才誕生的!說什麼自由民主,社會共產,都是假的!還有我受的教育是大陸是我們的(指政權),所以我才會希望台灣贏,再來下面一位,我是對97金融風暴不是很了解...只是我因為看到一編有關香港人國家認同的報告在報告中指出香港對於國家認同不向內地那麼強烈,原因有二,一是曾為英國殖民地,二是分制,而我是用這樣的觀點去寫說一國兩制的壞處,那冒犯到還請見諒,總歸一句"台灣已是個合法的政權,根本不用什麼台獨來宣稱我們主權,其他國家不承認那又如何,反正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個不爭的事實,至少人民安居樂業就好拉"哀~政治真是一躺渾水.(害我打那麼久~痛!...)無名小卒 2007年9月1日 (五) 01:45 (UTC)
告诉你个基本常识吧,导弹你不可能拦超过25%,不然陈水扁也不会天天叫着要撤导弹了。powerovergames
政权是无所谓“合法”与“不合法”的,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Jack (留言) 2008年2月1日 (五) 12:44 (UTC)
- 所以窮人就讓他們餓死算了 無須社會福利或社會主義 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我不認為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來說明政權主體恰當--Plinwu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8:59 (UTC)
可惜的是事实就是中国共产党统治大陆,崛起的中国对台湾的影响力之大,台湾的政权必须要在美国和中国之间作选择。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有大陆的市场,发展远胜以前。如果两岸政权无法和平解决台湾归属,那只有一战。虽然作为炎黄子孙,谁都不希望自相残杀,但是随着中国军事实力的上升,没有外力借助下的台湾政权会被很快推翻的。无论现代还是古代,永远都是‘枪杆子里出政权’,所谓选票只是政客用来欺骗民众的。美国的强大,也是建立在其军事实力上的。未来当中国有航母,大型运输机之后,台湾就只是时间问题了。Xbr 0511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42 (UTC)不告诉你
- Xbr您好。可惜的是您的想法可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貴國人民的智慧,而我相信這個智慧正在增長中。中國共產黨用槍桿取得政權,並不保證他能永遠執政,儘管他現在極盡愚民之能力來持續這個槍桿政權。每個人本來就是自己的主人,這個決定權是與生俱來的!儘管Xbr以為您可以盡情的放棄自己權利讓給您那槍桿政府,但這也是因為您仍然處於某種被愚民的無知之中。台灣需在中國和美國之間做個選擇?貴國人民的資訊常常是如此的狹隘;台灣問題的確存在,但台灣人應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而這選擇絕不只兩種,也因為還沒有明顯的好的選擇出現,所以現在台灣問題仍存在。而您這種二分法的說法,自以為美國為假想敵,這種說法最常被貴國鷹派拿來作為鼓吹必須要用武統來解決台灣問題的藉口。我倒想請問台灣要如何選擇美國?而您以為選票只是騙民眾的,在貴國大概的確是事實,畢竟貴國是獨裁政權,但在他國卻不然,不懂民主政治的人而且自願放棄自我權力的您是難以理解的,如果照您的說法,各國應當全力發展槍桿才對,中小型國家應當無法存在、很快就都被併吞光了,而且各國應當都奉行軍國主義才是呀!但事實呢?大部分國家選擇了民主政治!美國的軍事強大是因為美國強大,而不是美國的強大來自於其軍事強大,您因果整個顛倒了!唯有民主政治,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能認真做一些對該國人民有利的事情;而貴國領導人也深知此理,所以親民的工作也不敢怠慢,儘管他們仍不願放棄獨裁專制,但他們知道民主是與生俱來的,可惜您不知道。至於一邊說不希望自相殘殺,一邊卻說只有一戰,自我矛盾的說法就不值一提了,好像拳頭變大以後就不得不打人了;我猜想Xbr必然不是軍人,難道您以為武統的過程就只有台灣人會死?貴國軍隊的傷亡難道是活該嗎?還是死的都不是您的親友就沒關係?就因為您的大中國主義想拿下被打成廢墟的台灣島?這樣做很有意義?真令人難以苟同。期待貴國人民的智慧能儘快進步,您我畢竟仍有些需血緣關係,共勉之。—Hjh47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7:07 (UTC)
教育部修改之中華民國首都
在行政區劃上中華民國首都定都為南京,教育部最新中小學教科書未將中華民國首都位置將改為「台北」。只有提出為了符合台灣政治、社會發展現實,教育部決議更改原本「中華民國首都在南京」之敘述,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位於台北」、「中華民國部會在台北」等文字,並做為未來教科書審查所依據的原則,一方面讓教育內容更符合實際狀況,另一方面則可免除修憲變更國土領域範圍可能引發的爭議。在教科書地圖上仍標示南京為首都之號記。之所以沒有改成"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是由於內政部回文表示依據憲法法規,首都應仍在南京,因此教科書未作更改首都的程序,而是敘述一個現狀實質首都。(憲法沒有明規定首都在南京,但我國內政部有如此般的回文一定是與大陸主權未放棄有關係(不過這是我國官方的敘述所以有公信力) 重點:教育部只有更改文字敘述中央所在,課本地圖上還是採用南京為首都,因為地圖規定要用內政部審核的最新版本.
首都要寫的話,以現在單寫臺北市是不當的,應加註南京市。 但是如果以照教育部更改的,可以指單單寫中央政府位於台北市。如非如此,沒有加註南京市是不當且有刻意隱瞞之嫌,恐使外人有多餘之想.
內文標示臺北市為中華民國之首都,實際上並不完全正確。從註解解釋標示臺北市為首都之原因"^ 1.0 1.1 南京市曾為中華民國之法定首都,此法源自於訓政時期約法第五條,但憲法實行後該約法廢除。後來國民政府遷台,蔣中正總統宣佈台北市為「戰時首都」。儘管中華民國憲法沒有規定首都在哪裡,然因中央政府、總統府與五院等皆在台北市,故一般認同台北市為中華民國首都。詳見中華民國憲法與訓政時期約法"其實並不合理。國民政府自建立後,曾多次轉移政府駐地,例如洛陽、廣州、重慶,但她們並沒有被正式立為首都,由始至終她們只是戰時首都、臨時首都及陪都之地位,正式首都卻一直是南京。臺北市情況與上述幾個城市類似,雖然中央政府、總統府與五院等皆在臺北市,但她之地位卻一直沒有被確認,所以她仍只是戰時首都、臨時首都或陪都,所以正式(名義上)首都理論上仍應標示為南京,直至她被正式取代惟止。bensam 2007年10月19日 (五) 14:19 (UTC)
承蒙
精神党员,很显然你已经在所谓的“政府合法性”这个问题上走到了死角。且不说你这种观点的实际意义如何,单就合法性本身来说就是没有具体办法定义的。请问你参考哪一条法律来确定一个政府是否合法?在你进行这么多的专业辩论同时,请问你是否搞清楚了法律的定义,国家的定义?至于你自命为国民党精神党员,个人认为很是荒唐。按照你给出的“什么是合法性”链接来评判,蒋总统时期的政府已然不是所谓的“合法”政府。它已经同样的不得民心,并且镇压异己手段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专制政府。或者你有时间可以看看三国里面“武乡侯骂死王郎”一段,可能有所收获。
強烈要求在首都一欗加上南京市(可以是標明是名義上之首都),並把臺北市標明是臨時首都或實際政府駐地,更改註釋。首先不能因教育部之政策更改,而改變南京法律上之地位,這純屬政治問題,如民進黨下台是否又要改回呢。二來註釋之解釋存在很大問題,一個國家之首都是不能因其是政府駐地便當作正式首都,如荷蘭首都定明是阿姆斯特丹,但政府卻駐在海牙,我們是否可自行更改荷蘭之首都為海牙,不能。所以在北市確立為正式首都之前,仍應把南京標明為名義上之正式首都。--Bensam 2007年10月28日 (日) 15:10 (UTC)
優良條目評選
「中華民國」兩次「優良條目評選」都未通過,因為許多資料都未引用來源,請大家協助尋找資料來源,以使「中華民國」條目符合「優良條目」要件。--Will74205 06:14 2006年11月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