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
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8次修憲案・首次修憲公民複決投票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22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又稱18歲公民權修憲案、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1][2],是一個未複決通過的修憲案,目的在降低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等公民權的最低年齡至18歲[3][a]。
事实速览 投票制度,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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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團體以高壓水槍洗地,表達18歲公民權運動訴求。 | ||||
投票制度 | 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9,619,696)即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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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未通过(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但未達門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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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表決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1條之1修正案,公民複決於2022年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時舉行,這也是2005年中華民國第7次修憲將憲法修正案改由公民複決以來第一次舉行公民複決的憲法修正案(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4][5]。公投票以白色紙印製,上方載明複決修正案全文,可圈選「同意」或「不同意」[6]。
如修憲案複決通過:
- 國民具選舉權最低年齡由20歲降至18歲[7]。
- 國民具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權最低年齡由憲法定為18歲。
- 國民具被選舉權最低年齡由23歲降至18歲。但憲法授權法律可另外規定較高的候選人年齡門檻,所以在修改當時選罷法前無實質效果[8]。
複決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5,647,102票,未過選舉人總額半數之門檻而未通過[9]。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民投票在公投失敗後,2年內不得再進行相同提案的公投;但修憲複決公投並沒有這類限制,立法院仍可隨時重新通過提案,並在公告半年後交付複決公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