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臺灣選舉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6年中華民國鄉鎮市長補選,依投票日先後次序排列,包括:
無黨籍三地門鄉長許阿桃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的賄款,向多位選民買票,屏東地檢署提出當選無效之訴,2016年1月26日高雄高分院宣判許阿桃當選無效,全案定讞,許阿桃遭解職 ,2016年4月9日進行補選。[7][8][9]
無黨籍里港鄉長張有權2014年底選舉期間涉嫌透過樁腳以每票500元至1500元不等價碼向選民買票,被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2016年3月1日二審判決當選無效,全案定讞,張有權被解職,2016年5月28日補選。[10][11]
國民黨籍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林文華2014年競選時,涉嫌交付3萬、2萬7千元、1萬元給3名樁腳,樁腳再付給每名鄰長3千元,要求鄰長帶路拜票,遭彰化檢方提起公訴,併提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民事的部分,2015年11月10日一審被判當選無效。刑事部分,2016年2月2日賄賂罪ㄧ審判處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林文華遭解職。2016年5月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定讞,7月23日進行補選。[12][13]
無黨籍仁愛鄉鄉長孔文博涉嫌在2015年鄉長選舉時,透過高姓男子於發採茶工3500元予7人外,另再給3500元由7人均分,囑投票支持孔文博,另亦透過白姓男子給付1000元結選民,被國民黨籍的對手江子信提起當選無效之訴,2016年5月31日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孔文博遭解職,8月6日進行補選[14]
2016年花蓮市市長缺額補選,是因花蓮縣花蓮市第17屆市長田智宣於2016年5月29日病逝[15],8月27日舉行補選。
十八式氣功協會顧問黃進發及2名花蓮市民代表洪士閔、許願神原先皆為國民黨籍,黃與洪以無黨籍參選、許因初選未過脫黨參選,皆遭開除黨籍。[17]
無黨籍萬榮鄉長徐金生涉嫌在1996年7月至1998年6月擔任萬榮鄉公所農業技士期間,公文書登載不實及圖利造林戶,2009年遭到花蓮地檢署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被判5年2個月刑期,2014年當選萬榮鄉長,2014年12月25號宣誓就職,下午就被花蓮縣政府停職,由許玉盛擔任代理鄉長。2016年6月2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5年2月定讞,徐金生被解職,2016年8月27日舉行補選。[18][19][20][21][22][23]
前民進黨黨員、雲林縣口湖鄉鄉長蔡永常及其女兒蔡昀軒涉及以司機人頭詐領薪資,被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以貪污罪起訴,2016年7月3日雲林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判處蔡永常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5年,其女兒蔡昀軒被判3年半徒刑,蔡永常自行辭職下台。[31][32]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