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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澳門華榕大廈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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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華榕大廈縱火案發生於2004年10月12日凌晨,為一宗造成1死3傷的家庭倫常慘劇,也是繼澳門永亨總行(現稱華僑銀行中心)大火後另一宗消防失誤事故。
案中的男戶主在賭場輸掉約600萬澳門元後返回位於葡京酒店對面的華榕大廈寓所,後與妻子發生爭執,接着更用菜刀斬死其妻子,並將寓所的大門反鎖,在住所內縱火燒屋,企圖將同屋親戚一併燒死。其後消防隊到場救援,但期間雲梯車發生故障,以致屋內其中兩名男女需利用床單爬窗逃生。最後消防員破門入屋,連同在場警員把兇徒制服,並救出屋內所有人。
事後司警在房間發現一具燒焦女屍,並證實是被斬死的女戶主。而案中的男戶主亦被司警拘捕,他最終在2005年9月27日被法院判處29年徒刑(其後經上訴改判2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