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愛爾蘭共和國法案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48年愛爾蘭共和國法案(英語: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ct 1948)是愛爾蘭國會的一項法案,宣布愛爾蘭的名稱為愛爾蘭共和國,並授予愛爾蘭總統根據愛爾蘭政府之建議行使行政權的權力,該法案於1948年12月21日簽署成為法律,並於1949年4月18日星期一生效。[1][2] 該法案通過廢除1936年行政權力(對外關係)法,結束了英國君主制在愛爾蘭的剩餘法定角色。
1948年愛爾蘭共和國法案(英語: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ct 1948)是愛爾蘭國會的一項法案,宣布愛爾蘭的名稱為愛爾蘭共和國,並授予愛爾蘭總統根據愛爾蘭政府之建議行使行政權的權力,該法案於1948年12月21日簽署成為法律,並於1949年4月18日星期一生效。[1][2] 該法案通過廢除1936年行政權力(對外關係)法,結束了英國君主制在愛爾蘭的剩餘法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