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新四军编制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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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新四军编制序列,为列举1946年春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的编制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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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1937年10月,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等八省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团结抗日。该部队仍归属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与指挥。1941年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取消了新四军的建制,但新四军仍然存在。直到1947年初,中共中央军委才正式将新四军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新四军自建制以来逐步进行扩编,至1946年春,新四军下辖胶东军区、渤海军区、鲁中军区、鲁南军区、滨海军区、华中军区、山东野战军、华中野战军,总兵力为450,000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