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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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17(英语: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volume 17) U.S. 316 (1819))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著名案例。马里兰州向美国第二银行在该州的分行征收税款来试图阻止其运转。该州法案虽然写明适用于一切未经该州许可的银行,但实际上仅美国第二银行的分行符合条款所述,故该法案在法庭上被认为是专门针对美国第二银行。法庭援引宪法中必要且合适条款说明国会有权通过有关未列入宪法却合宪的法案。
事实速览 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辩论:1819年2月22日 判决:1819年3月6日 ...
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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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1819年2月22日 判决:1819年3月6日 | |
案件全名 | 詹姆斯·麦卡洛克 诉 马里兰州约翰·詹姆斯案 |
引註案號 | 17 U.S. 316 17 U.S. (4 Wheat.) 316; 4 L. Ed. 579; 1819 U.S. LEXIS 320; 4 A.F.T.R. (P-H) 4491; 4 Wheat. 316; 42 Cont. Cas. Fed. (CCH) P77,296 |
既往案件 | 巴尔的摩法院约翰·詹姆斯判决;上诉马里兰法院维持原判 |
后续案件 | 无 |
法庭判决 | |
尽管宪法未赋予国会建立银行之权,但是却赋予了征税和花费的权利,作为政府在执行上述权利时合适的工具和机构,银行的存在合理合法。因联邦法律高于州法,马里兰州并无权限向国家银行征税,原案判决推翻。 | |
最高法院法官 | |
法庭意见 | |
多数意见 | 马歇尔 联名:全体一致 |
适用法条 | |
美国宪法 第1章,第8款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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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基本事例依如下两项原则:
- 宪法授予国会含蓄默示权使其能够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组建功能完备的政府。
- 州政府无权立法阻止联邦政府行使合宪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