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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馬來語:St. John Ambulans Malaysia,英語: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简称:「SJAM」或「St. John」)是圣约翰国际救护机构设于马来西亚的跨国支部,始于1908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依据马来西亚法律《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运作,是一个法定、非营利性的非政府救护组织。圣约翰救护机构致力于不分种族、阶级、宗教,竭诚地为造福人类以及为社会服务和贡献,减轻人类的疾病和痛苦。
簡稱 | SJAM、St. Joh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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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1908年,115年前 |
創始人 | 英属马来亚殖民地政府 |
類型 | 非政府组织 |
法律地位 | 法定组织(依据《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运作)[1] |
總部 | 马来西亚吉隆坡 SJAM National HQ, 41, Jalan Shelley, 55100 Kuala Lumpur. |
服务地区 | 马来西亚 |
官方語言 | 英文(主要)、马来文 |
隸屬 | 最受崇拜的耶路撒冷圣约翰 |
总指挥官 | 拿督赖斯明 DBNS, KMN, AMN, ANS, PJK, KStJ |
机关刊物 | 马来西亚圣约翰理事会 |
上級組織 | 圣约翰国际救护机构 |
標語 | |
目標 | 急救、护理、慈善、青年项目 |
網站 | www |
位于马来亚的圣约翰救伤会(英語: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简称「SJAA」)由当时的殖民地医务人员于1908年成立,当时的马来西亚还是英国的殖民地。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缘故,英国政府决定于1938年在马来亚和婆罗洲的殖民地组建圣约翰救伤队(英語: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简称「SJAB」)。1939年,民众可以在马来半岛的所有较大的城镇看到SJAB组织的成员。[2]
1941年12月8日,日本军队袭击了马来半岛,许多圣约翰救伤队的成员连夜在急救站工作。由于吉隆坡首都渐渐失守战火已完全不受控制,许多圣约翰救伤队成员连同部分英国军队被迫撤离到马来半岛南部。许多圣约翰救伤队的急救人员因为在战火中为人类贡献而丢失了他们的生命,更有圣约翰救伤队的成员在日本军队占领马来半岛后被日本军队迫害致死。圣约翰救伤队也是当时在马来半岛唯一一个于二战期间提供救援的志愿团体。[2]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军撤离后,英军返回了马来半岛,圣约翰救伤会和圣约翰救伤队便迅速在马来半岛和北婆罗洲扩张。
马来亚于1957年8月31日独立,并于1963年9月16日与沙巴和砂拉越合并为马来西亚。之后马来西亚政府为了加强圣约翰救伤会和圣约翰救伤队的运作,于1971年拟定法案,并于1972年3月23日在马来西亚国会通过了新的《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 (Incorporation) Act, 1972),将圣约翰救伤会和圣约翰救伤队便合并成为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简称「SJAM」),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也成为了马来西亚的法定组织,受马来西亚法律保护。[3]
1973年8月1日,时任卫生部长兼时任马来西亚圣约翰理事会主席丹斯里沙顿朱比正式颁布「圣约翰救护机构规则」(St. John Ambulance Rules)。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主要被细分为3大部门运作,分别是:
位于吉隆坡首都的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负责监督全国的圣约翰救护机构的运作。除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和纳闽)以外,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在全国13州都设有州总部以负责协调州内圣约翰救护机构的运作。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绝大部分的急救人员和官员都是志愿者,除了一些极为少数的付薪职员。
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总则》(General Regulations of the 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第1章节第1部分第2条之规定,即便全国总指挥官的职位不比全国主席的职位高,但是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实际上是由全国总指挥官领导。组织的日常事务是由马来西亚圣约翰理事会(St. John Council of Malaysia)管辖,该理事会的主席由全国总指挥官兼任。该理事会的成员也包括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主要官员等等。
依据《1972年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法令》的规定,全国主席和全国副主席的职位都将被自动赋予马来西亚的现任首相和现任卫生部部长担任。[3]
职位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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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庇护者 | His Majesty Al-Sultan Abdullah |
全国主席 | Tan Sri Dato' Haji Muhyidin bin Haji Mohammad Yassin |
全国副主席 | Dato' Sri Adham bin Baba |
全国总指挥官 | Dato' Lai See Ming, DBNS, KMN, ANS, PJK, KSt.J. |
全国副总指挥官 | Prof. Dato' Sri Dr. Hj. Abu Hassan Asaari bin Abdullah, SSAP, DIMP, KSD, AMN, PJB, PSB (SJAM), PBP (JPAM), MBBS, FRCS(Edin), FAMM (M'sia), FAMS (S'pore) |
行动部总参谋官 | Dato' Yeo Kim Thong, DSIS, PPN, PJK, KSt.J. |
训练部总参谋官 | Dr. Ahmad Tajuddin bin Mohamad Nor, OSt.J, MBBS (Malaya), M.Med (Em.Med) USM. |
全国名誉秘书长 | Hoo We Tak, SBSt.J. |
全国名誉财政 | Ir. Assoc. Prof. Dr. Chan Yee Kit, PhD, P.Eng, MIEM, SMIEEE, M-IGRSM |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会员籍对所有拥有良好品格,良好体格、来自各行各业、对急救感兴趣和年龄介于17至65岁之间的人士开放。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总则》规定,新会员在加入组织后必须要通过基本急救训练和考试后,才可被视为「合法会员」和穿戴圣约翰制服。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是一个由被任命担任职位的志愿者们所领导。所有刚加入的新志愿者都会被分类为以下两种基本级别,分别是: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州总部和地区总部会为志愿者们提供渐进式培训和再培训课程,以及提供一系列急救考试。这些基本训练中包含急救训练、救护车驾驶和处理、大规模伤亡事故的管理以及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虽然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超过半数的志愿者都是非医疗保健领域的专业人士,但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欢迎医疗从业人员、医护人员、护士和医疗助理等医疗保健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志愿者工作。与其他人不同,医疗保健领域专业人员在加入组织后可以不需要参加基本急救考试,但在加入组织之前,他们的专业资格将会由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监管机构进行检查。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需要适合其技术能力的任务,以及在某些增强技能方面为其他志愿者提供培训。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志愿者们每年都会参加全国上千场活动,其中包括各种公共活动如马拉松和其他体育赛事、游行、公共集会和音乐会等,为病人和受伤者提供急救。这种服务对病人和受伤者免费提供,但对活动组织者或筹办者则可收取费用(慈善活动类除外)。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除了使用救护车以外,近期也开始使用自行车进行服务,以便在涉及更大覆盖范围的公共当值(Public Duty)期间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目前在吉隆坡、马六甲和槟城设有两个自行车响应单位,分别由联邦直辖区总部、马六甲州总部和槟城州总部的志愿者们组成。
由于其良好的服务记录,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还被用于在许多困难情况下为伤病员提供援助。例如:2007年、2011年和2012年在吉隆坡举办的干净选举联盟集会以及2007年的HINDRAF拉力赛。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志愿者们在上诉获得中采取专业和中立的原则,不分种族、阶级、肤色和信仰提供救济。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被马来西亚记录证书( Malaysian Book of Records)认证为马来西亚拥有最多救护车队的志愿组织,而其中所有救护车均被受委承担以下3大主动运送与交通类当值工作:
自2010年以来,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就一直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空中部队合作提供紧急空中医疗救援服务(Emergency Medical Air Rescue Service,EMARS)。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直升机场位于吉隆坡市中心附近的新邦机场,在必要时可以转换成空中救护车。
训练部门除了通过制定课程、提供技术培训和考试以为行动部提供支持以外,也负责向非圣约翰救护机构会员的一般公众传达急救知识。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为外部的个人人士和组织开设急救课程,以换取适当的资金。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已经协助许多商业机构培训他们的员工,以便他们具有基本的急救常识。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与马来西亚开放大学(Open University Malaysia)合作提供院前急救护理文凭(Diploma in Pre-Hospital Emergency Care)。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与马来西亚开放大学致力于利用面对面学习的混合教学法,提供一个为期3年的院前急救护理文凭课程。这项文凭和计划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的认可。
训练部门在支持马来西亚的院前护理系统能力建设方面的所进行的措施如下: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制服风格继承和沿袭自圣约翰救伤队(SJAB)的传统和习俗,即准军事制服风格和形象。此类设计也让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志愿者们可以通过其独特的黑白色制服识别。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着装规定》(Dress Regulations of the St. John Ambulance of Malaysia)规定,志愿者们必须身穿圣约翰制服提供服务,这是因为可方便公众识别,也可呈现圣约翰救护机构的专业形象。与马来西亚其他志愿者组织的制服不同,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制服受马来西亚法律保护,并且只有通过基本急救考试(Basic First Aid Exam)的志愿者和会员才能穿制服。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可针对不同的场合和情况分为3种,分别是:
在这3种制服中,2号制服(当值制服)是最常见的制服。而对于户外的夜间当值活动,志愿者会额外穿戴一件黄绿色的高能见度荧光服装,以确保其安全和便于识别。长官(Officers)会在公共当值和检阅礼上穿戴与普通志愿者不一样的2号制服。
对于训练和非正式活动,志愿者们可穿休闲装(绿白色的T恤以及2号制服的裤子,俗称为「Half U」)。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根据豁免说明),志愿者们也可穿休闲装参与当值,但通常只限于灾害期间的调用、需要快速动员和部署志愿者或者需要长时间待命的当值工作。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SJAM Cadets)是年龄介于10至21岁的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青年志愿者。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分支的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在槟城成立的第一个圣约翰救伤队(SJAB)救护车学员部门。从那时起,他已成为马来西亚最大的青年活动之一。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分支可在大多数中学通过课外活动参加。此外,学员们也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其中包括在校外活动中提供急救服务、救护车当值、医院当值、参加急救培训与比赛、参加营地和学习领导技能等。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SJAM Cadets)是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和马来西亚青年理事会的附属机构。
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总则》第7章节第1部分第2条文之规定,每位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通过基本急救考试后必须在学员入会仪式(Cadet Enrollment Ceremony)宣读并对学员守则(Cadet Code of Chivalry)进行宣誓。
英文原文 | 中文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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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学员荣誉主要分为2大类,分别是:
与其他国家的圣约翰救护机构相同,Grand Prior荣誉(全称为「最受崇拜的圣约翰尊敬的Grand Prior」)是圣约翰救护机构学员可以达到的最高荣誉奖项。该荣誉会由英国伦敦的圣约翰总部亲自授予。在三年之内考获12个Proficiency Badges的学员即符合资格申请Grand Prior荣誉。这项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学员们对正课以外的科目感兴趣,并通过闲暇时间进行这些研究来拓宽视野。除了学员之外,Grand Prior荣誉的获得者如果选择将自己的身份提升为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正式成员,其可在制服上保留Grand Prior荣誉的徽章。
马来西亚圣约翰救伤队少年学员专业技术徽章方案共分为五大组别:
(1) 看护(Care)
(2) 紧急护理(Emergency Care)
(3) 休闲(Leisure)
(4) 通讯(Communication)
(5) 生活与社交技巧(Life and Social Skills)
每个组别共拥有五种不同专业的徽章以及有着各别不同的学习方向及成果,让学员们可以接触急救、护理、步操以外的知识。
(1) 看护组
(2) 紧急护理组
(3) 休闲组
(4) 通讯组
(5) 生活与社交技巧组
学员志愿服务奖计划是为了鼓励学员们承担当值义务和培养为人群服务的责任,使他们自愿为社区和国家献上贡献。特别服务徽章可分为5大种类,分别是:
学员可以在学校的推荐下,参加「Cadet Non-Commissioned Officers」的训练并通过其考试,且在学校拥有足够人数的「合法会员」情况下升阶。依据「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总则」规定,考获以下任何一个阶级的学员都会被称为「Cadet NCO」,地位在一般学员(Private/Prebet)之上。
作詞 | 陈原生(Francis Tan Guan S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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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 | 艾努丁(Eainuddin bin Juwahir) |
「为人类服务」(馬來語:Berkhidmat Bagi Manusia)最初是由时任山打根副区域指挥官陈原生(Francis Tan Guan Seng)在20世纪80年代初为山打根师范学院所编写。学院的音乐老师艾努丁(Eainuddin bin Juwahir)为此歌曲提供了乐谱。在这首歌被山打根教师培训学院演奏了多年后,一名来自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沙巴州总部的长官马汝卡西(Murukesu Margapandu)到访该学院。该名长官在无意间听到了这首歌曲后决定把它带到吉隆坡,并由师训学院的老师们将其作为圣约翰学院的官方歌曲。
1997年,经过对歌词的轻微修改后,「为人类服务」歌曲正式被采用为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的官方歌曲。[4]
马来文原文 | 英文译文 | 中文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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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圣约翰救护机构与其他国家的圣约翰救护机构、最受崇拜的耶路撒冷圣约翰以及約翰尼特國際一同在每年的6月24日庆祝「圣约翰日」(St. John's Day),而身为最受崇拜的耶路撒冷圣约翰统领的英国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也会在该日发表有关圣约翰日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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