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勒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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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别墅(英語:Moller Villa),位于上海市陕西南路30号,是由英籍瑞典人埃里克·马勒於1927年在原开平大班住宅的基础上扩建的具有北欧风格的花园别墅。房屋主体结构始建于1914年以前,扩建工程於1935年完工,其他附属建筑包括围墙陆续至1937年7月完工。房屋主体共3层,占地面积为5269平方米,主屋建筑面积为2411平方米,附属建筑572平方米,花园2000多平方米。1941年太平洋战争后,该处成为日军俱乐部。抗战胜利后,由中统以及三青团上海支团部使用。1949年后,先后由上海市公安局和共青团上海市委使用。1989年,入选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1]。2001年团市委搬出后,由衡山集团改作马勒别墅饭店至今。2006年,此处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事实速览 马勒住宅,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马勒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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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上海市静安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民国 |
编号 | 6-926 |
登录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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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别墅饭店目前共有各类客房45间,其中1号楼老别墅有16间保留欧式风格的客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