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縣 (南達科他州)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馬歇爾縣(英語:Marshall County)是美國南達科他州東北部的一個縣,北鄰北達科他州。面積2,294平方公里。根據美國2000年人口普查,共有人口4,756人。縣治布里頓 (Britton)。 此条目页的主題是美國南達科他州的一個縣。关于同名的縣,請見「馬歇爾縣」。 成立於1885年。縣名紀念曾任明尼蘇達州州長的威廉·R·馬歇爾 (William Raine Marshall)。[1]
馬歇爾縣(英語:Marshall County)是美國南達科他州東北部的一個縣,北鄰北達科他州。面積2,294平方公里。根據美國2000年人口普查,共有人口4,756人。縣治布里頓 (Britton)。 此条目页的主題是美國南達科他州的一個縣。关于同名的縣,請見「馬歇爾縣」。 成立於1885年。縣名紀念曾任明尼蘇達州州長的威廉·R·馬歇爾 (William Raine Marshal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