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三權分立(英語:Separation of powers in Hong Kong)是關於香港三權分立制度的沿革及相關爭議。由於歷史原因,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長期實行行政主導下的權力分立,但擁有司法獨立,可推翻行政決定[1]。香港移交後,特區政府自1997年7月成立起多次強調香港實施「三權分立」[2],直至2020年特區政府又推翻過往的觀點,不過政府官方指香港是「三權分立」的資料,仍被記載於一些官方文件及教科書,包括政府在香港主權移交大典中發給傳媒的新聞資料手冊[3]、政府及立法會的文獻、高官演辭及法官判詞等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