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興和議,又稱乾道和議或大定和議,是南宋與金朝於隆興北伐後,在宋孝宗乾道元年或金世宗大定五年(1165年)達成的和議,使宋金兩國換來其後四十年的和平。
背景
完顏亮攻宋失敗後,在北伐聲勢高漲下,宋高宗自覺身心交瘁,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禪讓帝位予養子宋孝宗。
孝宗即位後想要有所作為,拒絕同樣剛即位的金世宗講和,重用被貶謫的主戰派大臣,並為岳飛平反,賜其諡號武穆。
隆興元年(1163年),宋孝宗以陳康伯為左相,以史浩為右相,以張浚為樞密使,都督建康、鎮江、江州、池州和江陰的兵馬,為北伐做好準備。
當時金國屯兵靈璧及虹縣(今安徽泗縣),準備南侵,張浚希望在其未發兵前先發制人,且主管殿前司李顯忠和建康都統邵宏淵也希望北伐,向張浚進獻進攻兩城的策略。張浚上報孝宗後,孝宗命他迅速拿下靈璧、虹縣兩城。於是張浚集結八萬精兵,遣李顯忠、邵宏淵兩路出師北伐,李顯忠自濠州出發,直驅靈璧,邵宏淵自泗州進發,進擊虹縣。
戰爭最初對宋軍十分有利,宋軍攻下了靈璧、宿州等地,但李顯忠與邵宏淵不和,張浚又統帥無方,當金兵攻打宿州時,邵宏淵沒有出兵相救,使李顯忠遭到大敗,宿州失守,隆興北伐也宣告失敗。
南宋主和派大臣湯思退急於求和,示意金攻打兩淮,於是金兵南下,攻破兩淮,逼近長江防線。孝宗復召因病辞去宰相的陳康伯,陳康伯抱病以進穩住政局,金人暫退。經過朝中大臣激烈爭論後,加上已成為太上皇的高宗從後施壓,孝宗最後選擇和議。
和議
宋孝宗經此敗仗,收拾河山的雄心盡失,只能遣使談和,金世宗也無意繼續南侵。隆興元年(1163)九月,宋派卢仲贤出使金国,宋孝宗告诫卢仲贤,不能答应割宋軍先前佔領的海、泗、唐、邓四州之事,汤思退却示意可割。卢仲贤到达宿州,在金仆散忠义威逼之下,竟同意割让四州。事后,孝宗大怒,贬卢仲贤至郴州编管,和议一度停顿[1]。後兩國遂在隆興二年十二月簽定隆興和議。
- 宋金為叔侄之國,金為叔、宋為侄,宋不再向金稱臣。
- 宋朝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稱「歲幣」。
- 歲幣為每年銀絹各二十萬兩匹,比紹興和議時每年少五萬兩匹。
- 南宋交還先前攻佔的海州、泗州、鄧州、秦州、商州等地,宋金疆界恢復戰爭前的狀態(即以紹興和議為準)。
隆興和議較紹興和議合理,稱呼由臣改稱侄,不過仍是不平等條約,且南宋未能取回黃河以南的土地,戰爭期間所收復的領土得而復失。
宋孝宗對宋金兩國地位仍不能平等之事耿耿於懷,但與之前高宗向金稱臣求和的姿態比較,其為南宋取回部分尊嚴。
宋孝宗晚年決定禪位的原因之一便是因為1189年金世宗去世,繼位的為其孫金章宗完顏璟,相較予只比自己大四歲的金世宗,宋孝宗不願向比自己小四十歲的金章宗稱叔,是以退位。
影響
隆興和議簽定之後,直到韓侂冑發動開禧北伐,宋金兩國近四十年都沒有發生戰事。
南宋在宋孝宗治理之下,太平安樂,一改高宗朝貪污腐敗的局面,史稱乾淳之治;金朝也在金世宗用人唯賢、與民休息下達到盛世,史稱大定之治;金世宗因此被部分後人稱為「小堯舜」,南北此後四十年政局穩定。这一时期中华文明得到极大的提升和发展。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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