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目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陳金目(1923年—1950年11月29日),中國共產黨黨員,台南市人,因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案被判處死刑,1950年11月29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 [1][2]。 事实速览 陳金目, 个人资料 ...陳金目个人资料性别男出生1923年 日治臺灣台南州台南市逝世1950年11月29日(1950歲—11—29)(26—27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古亭區馬場町籍贯 大日本帝国台南州台南市人国籍 大日本帝国(1923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50年)政党 中国共产党(1948年9月-1950年11月29日) 学历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理化專修科肄業 经历 中國共產黨師範支部委員(1948年-1950年11月29日) 关闭
陳金目(1923年—1950年11月29日),中國共產黨黨員,台南市人,因為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案被判處死刑,1950年11月29日槍決於台北馬場町 [1][2]。 事实速览 陳金目, 个人资料 ...陳金目个人资料性别男出生1923年 日治臺灣台南州台南市逝世1950年11月29日(1950歲—11—29)(26—27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古亭區馬場町籍贯 大日本帝国台南州台南市人国籍 大日本帝国(1923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50年)政党 中国共产党(1948年9月-1950年11月29日) 学历 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理化專修科肄業 经历 中國共產黨師範支部委員(1948年-1950年11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