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多芬鋼琴奏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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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多芬在1795年至1822年間創作了32首鋼琴奏鸣曲。即使貝多芬本人並無此意,後世卻將這些奏鳴曲視為足以體現其創作觀的一個整體,持此說的人認為,貝多芬的奏鳴曲書寫了他的人生,以及各時期的心境與經歷等等[1]。其實,不僅是鋼琴奏鳴曲,貝多芬的各種早期創作都深深受到海頓、莫扎特的影響,但其中難能可貴的正是貝多芬鋼琴奏鳴曲在前人的成果上求新、求變,成為西方音樂史上的重要一頁。汉斯·冯·彪罗稱之為鋼琴文獻的「新約」[a][2]。
在曲式上,這一系列的奏鳴曲作品是一次大型實驗,當中有一部分是四樂章的體裁[b],而非當代主流的三樂章形式;亦有部份只採用兩樂章形式寫成。以演奏角度論,貝多芬的鋼琴奏鳴曲則是音樂史上第一次專為音樂廳而寫作的作品(而非為貴族的私人沙龍所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