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红、萧军、舒群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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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萧军、舒群故居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观象一路1号,建造年代不详,作家萧红、萧军、舒群曾于1934年在此暂居,现为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萧红、萧军、舒群故居建筑本身建造年代不详,有资料称其建于1928年[1]。
1934年初,舒群逃离已被日本占领的东北,到达青岛,并结识了当时在青岛市政府社会局任科员的进步分子倪鲁平,后来与倪鲁平之妹倪青华(一作倪菁华)结婚,住在观象一路1号楼下。同年夏,舒群邀请萧红、萧军到青岛,两人于端午节前一天(6月15日)到达青岛,由舒群夫妇在大港码头迎接,租住在观象一路1号楼下另一间房内,后来搬到二楼“太极图”山墙下凸出的单间。[2][3]
萧军在青岛期间,在中共地下党接办的《青岛晨报》任编辑,完成了小说《八月的乡村》,并结识了晨报编辑张梅林、荒岛书店的创办者孙乐文、当时在青岛市立中学上学的黄宗江、李前管等人。萧红除为《青岛晨报》编辑《新女性》周刊外,完成了小说《生死场》。萧军、萧红的小说完稿后,通过孙乐文与在上海的鲁迅取得联系,后来在上海经鲁迅帮助将小说出版。在青岛期间,萧红、萧军、张梅林等人常到海水浴场、中山公园、海滨公园、观象山等处游玩。[2][3]
1934年,中共党员高嵩在青岛重建党组织,恢复了舒群的党组织关系,并介绍倪鲁平入党。同年9月7日,中共青岛市委重建,高嵩任书记,倪鲁平任宣传委员[4]。不久后因当时任市委组织部长的中统特务王金玉告密,舒群与倪氏兄妹于中秋节遭国民党军警逮捕,高嵩也于同日被捕。经孙乐文告知,萧红、萧军、张梅林于11月1日乘船匆匆离开青岛赴上海[3]。舒群被捕后关押在青岛监狱,与高嵩同处一室。因高嵩与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王时泽关系良好(高嵩与舒群是东北商船学校同学,而当时学校校长是王时泽),二人所在囚室条件稍好,允许读书写作。舒群在狱中经高嵩支持完成了短篇小说《没有祖国的孩子》。1935年春,舒群因拒不招供且警察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经烟台到上海。[2]
1936年,萧军只身到青岛居住约两个月,居住在山东大学东北角一座宿舍楼内,期间完成了长篇小说《第三代》的后半部分,到博山煤矿参观后写成了短篇小说《四条腿的人》,还写成了《邻居》《水灵山岛》两篇散文,分别取材于观象一路1号居住经历与青岛附近的灵山岛。1951年,萧军与儿子萧鸣第三次到访青岛,看望当时在山东大学的老友方未艾。1979年,青岛学者鲁海曾致信萧军,询问其在青岛的住处,并找到观象一路1号故居。萧军在后来的回信中描述该楼“碧海临窗瞰左右,青山傍户路三叉”。1986年夏,萧军第四次到访青岛,在山东海洋学院(原山东大学青岛校址)讲学,并到观象一路1号故地重游。萧军后来曾在《青岛怀踪录》中描述该楼,并称“青岛是值得我们永远怀念和纪念的地方”。[2][5]
萧红、萧军、舒群故居现为居民楼。2000年列入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名单[6]。2003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将此处作为文化名人故居挂牌保护[7]。2005年2月5日列入第七批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8]。
建筑
萧红、萧军、舒群故居位于观象山西南麓,东邻江苏路、观象一路、苏州路、莱芜一路、伏龙路、齐东路、龙山路的七路岔口。该楼所在地势较高,与观象一路路面有较大高差,因此筑有一座高约4米的花岗岩挡土墙。该楼建筑面积380余平方米,楼高2层[1],砖石木结构,红瓦坡屋顶,一楼墙为花岗岩蘑菇石装饰,二楼正立面东侧起山墙,山墙中央原有一太极图(萧军的回忆录及往来信件中曾提及),在翻修中消失。楼内一层仅有两个面积约15平方米的半地下室房间,二层有五个房间[9]。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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