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73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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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73號決議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1年3月17日通過有關利比亞局勢的決議,由法國、黎巴嫩、英國及美国提案[1][2][3]。这也是安理会历史上第二次对利比亚实施禁飞[4]。一共有10個理事國對決議投贊成票(包括波黑、哥倫比亞、加蓬、黎巴嫩、尼日利亞、葡萄牙、南非,及常任理事國法國、英國、美國),5個理事國投棄權票(包括巴西、德國、印度,及常任理事國中國、俄羅斯)。[5][6]決議要求「立即停火」,並授權國際社會在利比亞設立禁飛區,以除了外國佔領外的任何方法保護平民[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