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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
聯合國系統是對聯合國及其關聯機構的總稱,其中部分機構在聯合國成立前就已存在。包括:
| 此條目 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7年4月21日) |
聯合國系統的主要機構是聯合國本身。它是由《聯合國憲章》設立的六個主要機關組成:
除了独立的组织外,联合国的各机构还经常下设机构负责专门事务。
- 主要委员会
- 人权理事会
- 其他会期委员会
- 常设及特设委员会
- 其他附属机关
-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UNIDIR,只向联合国大会汇报)
-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AR)
- 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UNICRI)
- 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UNRISD)
- 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INSTRAW)
- 麻醉药品委员会
- 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
- 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妇女地位委员会
- 人口与发展委员会
- 社会发展委员会
- 统计委员会
- 人權委員會 (在2006年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取代)
- 原住民議題题常设论坛
- 联合国森林问题论坛
- 会期及常设委员会
- 专家、特设及相关组织
自治组织通过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与联合国的其他机构协调工作。
- 秘书长办公厅(OSG)
- 内部监督事务厅(OIOS)
- 法律事务厅(OLA)
- 政治事务部(DPA)
- 裁军事务部(DDA)
- 维持和平行动部(DPKO )
- 人道事務協調廳(OCHA)
- 经济和社会事务部(DESA)
- 大会和会议管理部(DGACM)
- 新闻部(DPI)
- 管理事务部(DM)
-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事处〔OHRLLS〕
- 安全及安保部(DSS)
-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UNODC)
-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UNOG)
- 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UNOV)
- 联合国内罗毕办事处(UNON)
- 伊拉克方案办公室(OIP)
- 联合国安全协调员办公室(UNSECOORD)
- 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ODC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