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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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提出了对美国宪法进行修改的程序,这一程序就是提出并通过宪法修正案。根据这一条,修正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 国会在两院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
- 根据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
而批准的方法同样也有两种:
- 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批准;
- 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英语:state ratifying conventions)批准。
采用哪种批准方式,得由国会提出建议。任何得到批准的修正案就会成为宪法的一部分并生效。